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4-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tong Chaoda Equipment Co.,Ltd. 注册资本 5,455.882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冯建军 成立日期 2005 年 5 月 19 日 住所 如皋市城南街道申徐村 1 组 邮政编码 226557 电话 0513-87735878 传真 0513-8773586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aodamould.com/ 电子信箱 zq@chaodamould.com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简图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超达装备、股份公 司”)前身为成立于 2005 年 5 月 19 日的南通超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超达机械”),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的简要情况图示如下: 4-3-2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1、有限公司的设立 2005 年 5 月 15 日,王爱萍、冯建国、王国军 3 名自然人召开股东会,决议 共同出资设立超达机械,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其中,王爱萍以货币出资 120 万元; 冯建国以货币出资 40 万元;王国军以货币出资 40 万元。 2005 年 5 月 16 日,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皋 审所[2005]143 号),对各方出资情况予以验证,各股东均以现金足额缴付出资。 2005 年 5 月 19 日,超达机械在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并 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22103593)。 4-3-3 超达机械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爱萍 120.00 60.00 货币 2 冯建国 40.00 20.00 货币 3 王国军 40.00 20.00 货币 合计 200.00 100.00 - 注:王爱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建军的配偶,冯建国系冯建军的哥哥,王国军系冯建军 配偶王爱萍的弟弟。 2、超达机械的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1)超达机械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 月 1 日,超达机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王爱萍将其持有的超达 机械 1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冯建军;冯建国将其持有的超达机械 40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冯峰;王国军将其持有的超达机械 4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冯峰。 2007 年 1 月 18 日,王爱萍与冯建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爱萍将 持有的超达机械 1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冯建军,转让价格为 120 万元;2007 年 1 月 18 日,冯建国与冯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冯建国将持有的超达机械 4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冯峰,转让价格为 40 万元;2007 年 1 月 18 日,王国军与 冯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国军将持有的超达机械 4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冯峰,转让价格为 40 万元。 2007 年 2 月 2 日,超达机械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 理 局 办 理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 并 换 领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 320682210359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超达机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冯建军 120.00 60.00 货币 2 冯峰 80.00 40.00 货币 合计 200.00 100.00 - 注:冯峰系冯建军之子。 (2)超达机械第一、二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4-3-4 1)超达机械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至 1,200 万元) 2007 年 6 月 8 日,超达机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变更为 1,200 万元。其中,自然人徐高文以货币方式对超达机械增资 1,000 万元;冯建军、冯峰放弃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2007 年 6 月 21 日,如皋兴皋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兴皋 瑞会验[2007]853 号),对本次出资情况予以验证,确认股东方已足额缴付本次增 资金额。 2007 年 6 月 22 日,超达机械在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并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22103593)。本次增资完 成后,超达机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徐高文 1,000.00 83.33 货币 2 冯建军 120.00 10.00 货币 3 冯峰 80.00 6.67 货币 合计 1,200.00 100.00 - 2)超达机械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至 2,000 万元) 2007 年 6 月 25 日,超达机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变更为 2,000 万元。其中,自然人徐高文以货币方式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800 万元;冯建军、冯峰放弃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2007 年 6 月 25 日,如皋兴皋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兴皋 瑞会验[2007]1146 号),对本次出资情况予以验证,确认股东方已足额缴付本次 增资金额。 2007 年 6 月 25 日,超达机械在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并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22103593)。本次增资完 成后,超达机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4-3-5 1 徐高文 1,800.00 90.00 货币 2 冯建军 120.00 6.00 货币 3 冯峰 80.00 4.00 货币 合计 2,000.00 100.00 - 3)超达机械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10 月 5 日,徐高文与冯建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徐高文将 持有的超达机械 1,68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冯建军,转让价格为 1,680 万元;2008 年 10 月 5 日,徐高文与冯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徐高文将持有的超达机 械 1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冯峰,转让价格为 120 万元。 2008 年 10 月 6 日,超达机械在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并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2000082669)。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超达机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冯建军 1,800.00 90.00 货币 2 冯峰 200.00 10.00 货币 合计 2,000.00 100.00 - 4)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过程存在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形的说明 2007 年 6 月,徐高文分两次向超达机械增资 1,800 万元,上述 1,800 万元出 资额均系代冯建军持有,徐高文本人并未实际出资且不享有任何权益。2008 年 股权转让后,徐高文与冯建军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具体说明如下: ①股权代持原因 徐高文时任超达机械总经理冯建军的助理。2007 年 6 月增资前,冯建军某 朋友向其提出了较大额的资金借款需求,而冯建军以手头资金紧张为由未答应该 借款事项,因此冯建军主观上不愿意他人获知其对超达机械大额增资,从而与徐 高文协商一致,由徐高文代冯建军增资并代持股权。 ②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4-3-6 2008 年 10 月 5 日,由于徐高文计划从超达机械离职,徐高文与冯建军、冯 峰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徐高文将持有的超达机械 120 万元出资额(占 超达机械注册资本 6%)以人民币 120 万元转让给冯峰;将持有的超达机械 1,680 万元出资额(占超达机械注册资本 84%)以人民币 1,680 万元转让给冯建军。2008 年 10 月 6 日,超达机械在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前述股权转让系解除股权代持、还原真实持股情形,即将登记在徐高文名下 的代冯建军持有的股权按照实际持有人冯建军的要求进行转让,冯建军、冯峰不 需要向其支付任何款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原有委托持股已经彻底解除,相 关股权已全部由实际股东持有。 2015 年 7 月 24 日,徐高文出具书面文件,对以下事项予以确认:A.徐高文 对超达机械 1,800 万元出资(2007 年 6 月 21 日,徐高文对超达机械增资 1,000 万元;2007 年 6 月 25 日,徐高文对超达机械增资 800 万元)系代冯建军对超达 机械增资,所有资金系冯建军提供,登记在其名下的相应股权(占超达机械注册 资本的 90%)系全部代冯建军持有。本人(指徐高文)在超达机械中无任何实际 出资且不享有任何权益。B.由于徐高文从超达机械离职,2008 年 10 月 5 日,徐 高文与冯建军、冯峰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徐高文将持有的超达机械 120 万元出资、占比 6%的股权以人民币 120 万元转让给冯峰;将持有的超达机 械 1,680 万元、占比 84%的股权以人民币 1,680 万元转让给冯建军。前述股权转 让实际是还原真实持股情形,即将登记在本人(指徐高文)名下的代冯建军持有 的股权(占超达机械注册资本的 90%)按照实际持有人冯建军的要求进行转让, 冯建军、冯峰不需要向其支付任何款项。C.本人(指徐高文)与冯建军、冯峰以 及超达机械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法律纠纷、经济纠纷或现实的及潜在的未决事 项,在超达机械及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中不拥有任何股份、权益或利益。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出具《承诺函》:(1) 徐高文对超达机械 1,800 万元出资(2007 年 6 月 21 日,徐高文对超达机械增资 1,000 万元;2007 年 6 月 25 日,徐高文对超达机械增资 800 万元)系其提供, 当时由于个人原因不方便本人直接持股,家庭成员也不方便直接持股,徐高文当 时是总经理助理,很受器重,所以就由徐高文代冯建军增资并代持股权;后由于 4-3-7 徐高文从超达机械离职,前述代持股权随即转回冯建军父子持有;(2)本人与徐 高文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法律纠纷、经济纠纷或现实的及潜在的未决事项,徐 高文在超达机械及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中不拥有任何股份、权益或利益。 (3)超达机械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至 3,000 万元) 2010 年 5 月 20 日,超达机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3,000 万元。其中,冯建军以货币方式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900 万元; 冯峰以货币方式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0 万元。 2010 年 5 月 20 日,如皋兴皋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兴皋 瑞会验[2010]00477 号),对本次出资情况予以验证,确认股东方已足额缴付本次 增资金额。 2010 年 5 月 27 日,超达机械在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并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2000082669)。本次增资 完成后,超达机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冯建军 2,700.00 90.00 货币 2 冯峰 300.00 10.00 货币 合计 3,000.00 100.00 - 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2015 年 4 月 22 日,超达机械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南通超达机械科技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超达机械经审计的 净资产 203,299,152.33 元为基础,按 1:0.2459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5,000 万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 30 日,天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5]00056 号),对公司股东 缴纳注册资本情况予以验证。 2015 年 6 月 11 日,超达装备在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并换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2000082669)。股份公司设立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4-3-8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冯建军 45,000,000 90.00 2 冯峰 5,000,000 10.00 合计 50,000,000 100.00 4、超达装备第一次增资(股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5,455.8822 万元) 2015 年 6 月 26 日,超达装备与南通市众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众达投资”)、冯丽丽、郭巍巍、徐炜、周福亮签署《增资协议》,约定 众达投资、冯丽丽、郭巍巍、徐炜、周福亮以货币方式对公司合计增资 1,860 万 元。其中,455.8822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 1,404.117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7 月 15 日,超达装备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增资相关事 项。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 4.08 元。 2015 年 7 月 29 日,天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5]00091 号), 对公司股东缴纳注册资本情况予以验证。 2015 年 8 月 11 日,超达装备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并换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2000082669)。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冯建军 45,000,000 82.48 2 冯峰 5,000,000 9.16 3 众达投资 3,014,705 5.53 4 冯丽丽 735,294 1.35 5 郭巍巍 490,196 0.90 6 徐炜 245,098 0.45 7 周福亮 73,529 0.13 合计 54,558,822 100.00 4-3-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 况的说明,确认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冯建军 冯 峰 吴 浩 郭巍巍 周福亮 陈 飞 梁培志 李 力 汪雄飞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 况的说明,确认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顾志伟 卞凤萍 李 何 其他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爱萍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