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5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
为公司本次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交易定
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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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向东 袁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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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洪义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