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1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
议案与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6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预计价格
公允、合理,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通过该等交易转移利益的情
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确认该
等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於恒强 丁新民 张 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