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1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0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02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02日 的交易时间,即 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0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 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甘国庆先生(董事长丁士启先生因公出差, 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甘国庆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608,432,36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3.39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00,01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2.37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8,417,9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1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4,308,218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5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4,293,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51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36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6%;反对 6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4,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61%;反对 6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3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364,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反对 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0,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63%;反对 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3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364,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反对 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0,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63%;反对 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3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0,663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70.0950%;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73%;弃权2,457,00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2,457,00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29.137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6,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677%;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8%;弃权2,457,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305%。 关联方回避表决情况:与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上述股东合计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21,761,658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910,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5%;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2,457,00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2,457,00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40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6,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677%;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8%;弃权2,457,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3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907,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0%;反对 6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2,461,30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2,457,00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404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957%;反对 6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39%;弃权2,46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130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910,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5%;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2,457,000股(其 中 , 因 未投 票 默 认弃 权 2,457,000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所 有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0.40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6,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677%;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8%;弃权2,457,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3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907,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0%;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2,460,100股(其 中 , 因 未投 票 默 认弃 权 2,457,000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所 有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0.404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957%;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8%;弃权2,46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10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908,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2%;反对 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457,000股(其 中 , 因 未投 票 默 认弃 权 2,457,000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所 有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0.40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236%;反对 6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59%;弃权2,457,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3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910,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5%;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2,457,00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2,457,00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40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6,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677%;反对 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8%;弃权2,457,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3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