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2022-04-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铜冠铜箔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
定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股,并于2022年1月27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62,176.1658万股
变更为82,901.5544万股。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铜冠铜箔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
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
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或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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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此给发行
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届时相关股份锁定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
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确保铜陵有
色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或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公司确保铜陵有色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若铜陵有色违反相关承诺,本公司确保其因此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若因此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届时相关股份锁定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三、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27日上市,自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4月12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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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17.27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
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铜陵有色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原股份锁定到期 延长锁定期后到期
股东名称 持股方式
(万股) (%) 日 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
60,000.00 直接持股 72.375 2025 年 1 月 27 日 2025 年 7 月 27 日
份有限公司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
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铜冠铜箔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
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铜冠铜箔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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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哲磊 张 翼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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