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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冠铜箔: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17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安徽铜冠铜
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207,253,88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22〕95号)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总 股 本 由621,761,658 股 变 更 为
829,015,544股。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
的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铜冠铜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铜冠铜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铜冠铜箔回购或提议铜冠铜箔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铜冠铜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铜冠铜箔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铜冠铜箔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铜冠铜箔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所得收益将归铜冠铜箔所有;若因此给铜
冠铜箔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届时相关股份锁定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后的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铜冠铜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确保铜陵有
色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铜冠铜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铜冠铜箔回购或提议铜冠铜箔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和转让;
    2、铜冠铜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铜冠铜箔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铜冠铜箔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确保铜陵有色所持有铜冠铜箔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若铜陵有色违反相关承诺,本公司确保其因此所得收益将归铜冠铜箔所
有;若因此给铜冠铜箔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届时相关股份锁定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三、相关股东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上市,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17.27 元/股,触发前述股
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铜陵有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原股份锁定    本次延长锁定
 股东名称                持股方式    持股比例
             (万股)                             到期日       期后到期日

铜陵有色金
                                                2025 年 1 月 2025 年 7 月 27
属集团股份   60000.00    直接持股     72.375%
                                                   27 日           日
 有限公司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
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
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
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