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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冠铜箔: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新民2022-04-2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丁新民   独立董事         8             8            0              否

    公司在 2021 年度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 2021 年度任期内,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
审核及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审议事项
                               1、《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
第四次会议     24 日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见;
第六次会议     16 日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关于铜冠建安公司中标公司 2 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
                               铜箔项目(二期)铜箔主厂房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
第八次会议     23 日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九次会议     10 日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十次会议     2日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公司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定
期报告编制审计等工作进行了审核,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1 年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并
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忠实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原因,对本人现场参加会
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本人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 10 个工作日。报
告期内本人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沟通,及时了解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就具体事项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
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是否能按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披露信息,是否能够有效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2021 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披露,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严格管理。
    2、恪尽职守,审慎履职。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
培训。本人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新民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