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铜冠铜箔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725.388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7.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927.46 万元,扣除各类发
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012.4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
1 82,060.44 81,338.53
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
2 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 10,028.20 8,388.01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22,088.64 119,726.54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 2 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
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
箔”),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以募
集资金对铜陵铜箔进行增资,以铜陵铜箔 2021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作价
依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末,铜陵铜箔
净资产为 370,186,792.29 元,注册资本为 280,000,000 元。
公司以募集资金 370,186,792.29 元对铜陵铜箔进行增资,其中 280,000,000
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铜陵铜箔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80,000,000 元增加至
560,000,000 元,剩余 90,186,792.29 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仍直
接持有其 100%股权。本次交易属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
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0MA2NH25G2R
注册资本 28,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甘国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铜冠铜箔持有 100.00%股权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6 日
住所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二路西段 789 号
2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二路西段 789 号
电子铜箔制造、销售及服务,铜材、铜合金制造、销售及服务,铜
经营范围 商品销售,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96,403.89 66,640.23
净资产(万元) 37,018.68 31,386.82
净利润(万元) 5,631.86 1,663.88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铜陵铜箔已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铜陵铜箔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向子公司增资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
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3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子公司铜陵铜
箔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向铜陵铜箔进行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
构对铜冠铜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哲磊 张 翼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