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於恒强2022-04-2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於恒强 独立董事 8 8 0 否
公司在 2021 年度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 2021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
席会议的情况发生。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及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审议事项
1、《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24 日
第四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的
第一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
第六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铜冠建安公司中标公司 2 万吨高精度储能用
2021 年 7 月 23 日 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铜箔主厂房工程暨关联交
第八次会议 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10 日
第九次会议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2 日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十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
审计意见。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公司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内控制
度建设、定期报告编制审计等工作进行了审核,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
督作用。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提出建议,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发挥战略委员会委员专业职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原因,对本人现场参加会
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本人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也超过 10 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本人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利用自身专业
知识就具体事项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
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是否能按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披露信息,是否能够有效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2021 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进行披露,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严格管理。
2、恪尽职守,审慎履职。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
培训。本人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於恒强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