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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冠铜箔: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3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士启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
600,101,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8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600,01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76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22人,代表股份88,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
表股份101,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5人,代表股份1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88,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7,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134%;反对27,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998%;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134%;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6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安排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93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71%;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134%;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6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134%;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6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7,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046%;反对27,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086%;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67,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33,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941%;反对33,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191%;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71%;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71%;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93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