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3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士启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 600,101,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8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600,01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76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22人,代表股份88,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 表股份101,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5人,代表股份1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88,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7,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134%;反对27,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998%;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134%;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6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安排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93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71%;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134%;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6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134%;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6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7,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046%;反对27,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086%;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67,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33,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941%;反对33,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191%;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71%;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71%;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061%;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93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