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铜冠铜箔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725.3886 万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829,015,544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38,616,04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0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399,50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9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 12,730,23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56%,可上市交易日期 2022 年 7 月 27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 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4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铜冠铜箔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 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2,730,23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1.535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730,23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35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006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总数 限售股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2,730,237 1.5356 12,730,237 0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本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本比例 (股) (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 638,616,040 77.03 - 12,730,237 625,885,803 75.50 份 4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本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本比例 (股) (股) (%) (%) 其中:首发前限售 621,761,658 75.00 - - 621,761,658 75.00 股 首发后限售股 12,730,237 1.54 - 12,730,237 -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4,124,145 0.50 - - 4,124,145 0.50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190,399,504 22.97 12,730,237 - 203,129,741 24.50 通股 三、总股本 829,015,544 100.00 - - 829,015,544 100.00 注:以上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7 月 15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 的股本结构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 以 下 无 正 文 )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哲磊 张翼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