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独立董事关于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事前认可意见2022-07-3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
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与资料,并对
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於恒强 丁新民 张 真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