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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冠铜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公告2022-07-30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4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项目:10,000 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
    2、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
陵铜箔”)。
    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 93,184 万元(最终项
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建设投资 77,068 万元,建设期利息 589 万
元,流动资金 15,527 万元,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 万元,不足部分
将通过自筹解决。
    4、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10,000 吨/年高精
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新增产
能消化风险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725.388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7.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927.46 万元,扣除各类发
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012.4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
 1                                             82,060.44        81,338.53
         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

 2       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            10,028.20         8,388.01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22,088.64       119,726.5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
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223,285.93万元。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22年4月13日,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年产 2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即子公司铜陵铜箔在铜陵经开区投资建设
年产 2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年产2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即为该年产2万吨电子铜箔项目中的一期1万
吨/年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 10,000 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
电子铜箔项目。
      2、项目内容:产能规模 10,000 吨/年锂电铜箔。
      3、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 93,184 万元,其中:
建设投资 77,068 万元,建设期利息 589 万元,流动资金 15,527 万元。公司拟
使用超募资金 60,000 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解决。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估算价值

一                      建设投资                                     77,068

1                       建筑工程                                     12,603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56,202

3                       其他费用                                      8,263

二                     建设期利息                                       589

三                    铺底流动资金                                   15,527

项目总投资                                                           93,184

      4、项目实施主体: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陵铜箔厂区。
      6、投资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周期 18 个月,其中,包括工程建设、设备购置
及安装调试、生产准备等各项工作。
      7、项目已经取得或者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铜陵铜箔已获得铜陵经开
区经济发展局签发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5-340760-04-01-457013 及铜陵
经开区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局签发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2022]48
号)。项目还需取得主管部门能评等批复。
    8、项目效益分析:根据可研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1.67%,财务
净现值(ic=10%)为 63,547 万元,投资回收期 5.91 年。
    上述测算数据仅为可研预测数字,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
险、财务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
测数字与实际数字有较大差异的可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在“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大背景下,中国未来将进行深刻的
能源结构调整,以锂电池为主的储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受益于此。2020 年国
家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规划目标为到 2025 年新
能源汽车销量市场占比达到 20%左右,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锂电铜箔作为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新能源
汽车销量的强劲增长间接带动了上游锂电铜箔市场的高速增长。为适应新能源产
业发展的大好形势,满足国内外市场对锂电铜箔的需求,有效提升公司满足客户
订单需求的能力,不断增强了公司铜箔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
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扩建锂电铜箔产能具有必要性。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
    国家政策继续驱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全球主流车企加大在中国的电动车
布局及电池成本继续下行、电动车的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加等利好因素,新能源汽
车市场将继续快速增长,将带动锂电铜箔需求的持续增加。
    (2)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子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专注于提升电子
铜箔产品的性能。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安徽省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具备持续创新
能力,能够为拟新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3)优质客户的产品需求
    公司凭借自身生产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技术创新、快速响应等多方面的
优势,与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知名锂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并成为其核心供应商,获得了其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并多次被评为“优秀
供应商”和“核心供应商”称号。优质客户在锂电池领域的布局和发展保障了对
公司锂电铜箔产品的需求。
    (三)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
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
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2、管理风险
    项目投产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逐步扩大,这对公司的人才储备、管理能力、
经营能力、品牌推广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管理架构、管理团队
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
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
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技术团队优秀,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
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
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的电子铜箔项目达产后,公司锂电铜箔的生产
规模将相应提升,在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保持的情况下,公司预期上述新增产能
可以得到有效消化。但如果公司下游市场增长未及预期、市场开拓受阻或销售能
力未达预期,将有可能导致部分产品滞销、生产设备闲置、人员富余等情况的出
现,无法充分利用全部生产能力将增加费用负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为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上述项目系基于
公司现有业务与技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
求,扩大现有产品规模,致力于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未
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属高新技术产业,符合国家、行业建
设方针和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技术先进,建设资金筹措有保障,生产有保证,
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较好。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公司及铜陵铜箔将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本次拟投入项目建设的超募资金,董
事会同意铜陵铜箔后续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项存储用于本次项目的超募资金,
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60,000 万元投资建设铜陵铜箔“10,000 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
铜箔项目”,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围绕公司
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
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对促进公
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同意将
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
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
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10,000 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有利
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影
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综上,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的核查意见;
5、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