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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冠铜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5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725.388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7.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927.46 万元,扣除各类发
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012.4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用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 2 万吨高精度储能
     1                                                       82,060.44               81,338.53
                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
     2           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                  10,028.20                  8,388.01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22,088.64               119,726.54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金额(万元) 资金(万元)                进度

1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 2 万吨高精
                                                 81,338.53         12,857.1              70%
           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

2          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            8,388.01                0                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已完成

                    合计                        119,726.54         42,857.1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募投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               2021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但在实际项目推进过程中,受到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人员流动受限,公
司及两地子公司员工无法按时到现场沟通,导致项目推进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2、为满足市场订单需求,尽早实现首发募投项目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
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投产,加快项目建设,公司将主要人
力资源投入到该项目中,无法抽调更多人员异地参与技术中心项目建设,使得“高
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但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
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建设进度较快,预计2023年1月全部建成
投产。

   3、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投资规划时间较早,其可行性方案系根据
当时的生产工艺及预计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近两年,铜箔产业迅速发展,产
品升级换代加快,市场对产品性能提出新的需求;同时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路线
涌现,给公司技术中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路线涌现,
给公司技术中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更好地适应下游市场需求,公司正积极
优化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方案,以满足未来研发试验需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对该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项目延期,
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
法、有效。

   公司将加快推进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建设进程,根据项目进展,及
时履行后续审议披露流程。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铜冠铜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铜冠铜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