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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冠铜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真2023-04-1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四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
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张真   独立董事         8             8            0              否

    在本人 2022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
查验,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需表决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
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认真
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2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独立
                              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
第十二次会议   14 日          立意见;
                              3、《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四次会议   19 日          5、《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项
第十六次会议   29 日          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铜箔
                              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工程建
                              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   11 日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八次会议   25 日          4、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
                              说明》独立意见;
                              5、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九次会议   月 26 日       2、《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2022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关注并参与研
究公司的发展,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提出
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报告期内本人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具体事项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22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
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从检查的情况来看,2022 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披露,并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严格管理。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的后续培训并获得结
业证书,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相关规章、规则等文件以及安徽证监局的政策文件,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形式
组织的培训。本人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对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张真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