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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冠铜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铜冠铜箔(301217)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哲磊                       联系电话:021-3867794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翼                         联系电话:021-386747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2 次,保荐机构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募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集资金专户进行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 次,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进行现场检
(1)现场检查次数
                                          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6,000.64 万
                                          元,同比下降 10.14%,主要系 2022 年 7-9 月,公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78,070.91 万元、同比下降
                                          31.85%所致;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22,873.17 万元,同比下降 19.38%,其中,2022 年


                                          1
                 项目                                     工作内容
                                        7-9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3,583.87 万元,同比下降
                                        68.64%。整体来看,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运营正
                                        常,但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均下滑
                                        幅度较大,主要系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
                                        电子信息市场消费低迷影响,PCB 铜箔市场整体
                                        需求弱,公司第三季度 PCB 铜箔订单减少,加工
                                        费相应下滑;另一方面,2022 年夏天持续高温天
                                        气,安徽地区用电量持续增加,公司按照当地主管
                                        部门的要求,于三季度安排部分生产线限产,相应
                                        影响三季度产量。2022 年 1-9 月,同行业可比公
                                        司(诺德股份、超华科技、嘉元科技、中一科技及
                                        逸豪新材)营业收入的同比变动均值为 18.57%,
                                        其中超华科技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9.67%。2022 年
                                        第三季度,超华科技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35.83%。
                                        2022 年 1-9 月,可比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下降 21.18%,其中诺德股份同比下降
                                        12.89%,超华科技同比下降 67.56%,逸豪新材同
                                        比下降 44.36%。2022 年第三季度,可比公司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同比下降 37.96%,
                                        其中诺德股份同比下降 35.87%,超华科技同比下
                                        降 94.04%,逸豪新材同比下降 49.66%。即与可比
                                        公司相比,铜冠铜箔 2022 年 1-9 月业绩表现不存
                                        在明显异常。
                                        保荐机构对于铜冠铜箔 2022 年度业绩下滑的原
                                        因进行了分析,经核查,铜冠铜箔业绩下滑系受电
                                        子信息市场消费低迷等因素影响所致,与同行业
                                        公司相比,铜冠铜箔业绩不存在明显异常。保荐机
                                        构已督促上市公司采取应对措施,提高资本利用
                                        效率,以提升公司的业绩水平。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
                      项目                                         工作内容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2 日
                                             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保荐机构对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运作、再融资等事宜的相关规定及规则进行了讲
                                             解,有助于公司及相关人员了解监管机构最新的
                                             政策动态及规范运作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未发生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及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份的主
                                                               是        不适用
   要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是        不适用
   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新股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是        不适用
   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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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的承诺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朱哲磊                张   翼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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