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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纽泰格: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12-20  

                        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2-076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投资协议书涉及约 7 亩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
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
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投资协议书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
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基本情况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
迈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迈尔”或“乙方”)与淮安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下午在淮安
科技园办公室签订了《投资协议-迈尔汽车零部件四期项目》(以下简称“本协
议”)等相关协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江苏迈尔四期扩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
资约 1.68 亿元,本次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2、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上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
展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3、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具体事项和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821014305462Q
    3、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 188 号
    4、企业类型:机关单位
    5、与公司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6、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迈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迈尔四期扩产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68 亿元,其中包括收购奥辉(淮安)
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辉半导体)100%股权及其厂房改造投资 4,680
万元、设备投资 5,700 万元、智慧仓储 2,500 万元等。
    3、项目选址:该项目计划用地约 49.8 亩,公司收购位于长江东路 333 号(现
江苏迈尔公司东侧)闲置的奥辉半导体厂房进行投资改造,该地块已经挂牌出让
土地 42.8 亩(28,545 平方米),未出让土地约 7 亩(实际用地位置及面积以规
划红线为准,相关指标以规划设计要点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须按照自
然资源部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要求参与竞购。
    甲方提供全程帮办服务,协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对未出让
地块挂牌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包括 42.8 亩地上未取得不动产证的 4 号厂房、仓
库,7 亩土地上未取得不动产证的宿舍楼、传达室)。
    4、开工及投产时间:乙方承诺取得奥辉半导体股权后 1 个月进行厂房改造,
建设期不超过 12 个月;竣工后 1 个月内正式投产。
    5、签订及生效:本协议经乙方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及经甲、乙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为扩大公司自有产能以及扩展公司规模,提升公司产品
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项目投资改造建成后将增加公司铝铸零部
件机加工能力及仓储能力(智能立体仓库)。项目地址位于长江东路 333 号(现
江苏迈尔东侧),有利于缩短压铸工厂和机加工工厂之间的运输距离,节约运输
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2、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项目 4 号厂房、仓库因建设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未
取得不动产权证。另宿舍楼、传达室所在的约 7 亩土地未挂牌出让, 地上的宿舍
楼、传达室未取得不动产权证。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
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
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
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
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
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铝铸零部件机加工的生产能力,支持公司销
售增长,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是长期来看,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积极影响。项目使用行业
领先的自动化设备,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高品
质的产品服务,巩固发展公司的市场地位。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迈尔汽车零部件四期项目》;
   4、《迈尔汽车零部件四期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5、《迈尔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