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介绍,并认真讨论分析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
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是为
了满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昆明船舶设
备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
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三、《关于<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情况,公司已就所涉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于 2020 年 1 月 1 日与财务公司签
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所涉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存在
资金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四、《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事前认
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财
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广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
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董中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