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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博云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27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3-03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000,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6幢12层投资者关系部
    咨询联系人:宁九云   周强
    咨询电话:0571-85376396
    传真电话:0571-85376396

    八、备查文件
    1、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