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湖南裕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4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29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 号湖南裕能新
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互联 网投 票系 统投 票的具 体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 名,代表股份共计 261,930,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896%。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20 名,代表股
份共计 31,24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股份共计 130,631,52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50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 名,代表股份共计 131,299,22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338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61,842,3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3%;
反对 85,4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6%;弃权 3,000 股,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二)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842,3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3%;
反对 88,4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842,3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3%;
                                       2
反对 88,4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839,6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
反对 91,1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158,5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5%;反对 91,1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5%;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五)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839,6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
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弃权 500 股,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六)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839,6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
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500 股,占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158,5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5%;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9%;弃权 5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6%。

    (七)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839,6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
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500 股,占本

                                     3
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158,5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5%;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9%;弃权 5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6%。

    (八)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839,6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
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500 股,占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158,5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5%;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9%;弃权 5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6%。

   (九)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839,6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
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500 股,占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158,5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5%;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9%;弃权 5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6%。

    (十)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839,65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
反对 90,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500 股,占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董亚杰、宋炫澄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
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