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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莱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2-0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莱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卡莱特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 96.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32,000,000.00 元,扣除发 行 费 用
176,733,152.9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5,266,847.02 元。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
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647772_H01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1
                                                               金金额

  1     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   10,687.31    10,687.31
  2     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18,501.32    18,501.32
  3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918.02    38,918.02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3,106.65    83,106.65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
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行。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
定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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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
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
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
织实施和管理。

    (七)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
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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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
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


                                   4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监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 亿元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也不存在

                                     5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 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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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坚柯                   杨     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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