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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莱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3-014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
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22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2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818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400 人。
    安永华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52.8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 亿元。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
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
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也不影响安永华明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
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冬梅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 IPO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叻治女士,于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文佳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教育、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60 万元(不含代垫
费用和相关税费)。本次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安永华明协商
确定,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及审查,认为安永华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
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
此,我们对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
行审计。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