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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莱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3-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卡莱特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莱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卡莱特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发挥资金的最大
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种类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协定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但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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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策程序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六)关联关系

   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
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购
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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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
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9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
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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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
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 事项
已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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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坚柯                       杨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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