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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机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0-09-17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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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白云机场/公司/本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机场集团/控股股东/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会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股票的方式向机场集团发行不超过293,577,981
 本次发行                    股A股股票的行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本预案                 指
                             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公司与机场集团签署《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附条件生效的A股股份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广东省机
                        指
 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
                             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航中南局             指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民航局                 指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的修改、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的修改、修订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预案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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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 8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9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0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0
第二节 发行对象概况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10
   一、机场集团概况 ............................................................................................................. 11
   二、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1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8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8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18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2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 2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1
   一、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变化 ..................... 21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2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
   变化情况 ............................................................................................................................. 22
   四、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2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23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 23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25
   一、利润分配政策 ............................................................................................................. 25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28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 29
第六节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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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31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 33
三、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特别风险提示 ..................................... 3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34
五、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 34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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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zhou Baiyun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          邱嘉臣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669553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3 年 4 月 28 日

证券简称            白云机场

证券代码            600004

联系地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区自编一号股份公司本部办公大楼

电话                020-36063595

传真                020-36063416

电子信箱            600004@gdairport.com

公司网址            www.baiyunport.com




       经营范围:旅客过港服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交通运输;仓储;
航空设施使用服务;提供航空营业场所;航空器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航空
代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服务;行李封包、航空应急求
援;航空信息咨询;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延伸服务;代办报关手续服务;场地出
租;展览展示服务;销售百货;销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销售文化、体育用品
及器材;销售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销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互联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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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以下范围由分支机构经营:汽车和机电设备维修,汽车、摩托车安全
技术检验(持交警部门委托证书经营);包车客运、班车客运、出租客运及客运
站经营;饮食、住宿服务;食品加工;广告业务;国内商业(专营专控商品凭许
可证经营),销售小轿车;供电、供水系统运行管理,电气、供水设备设施维护
维修;水电计量管理;机场助航灯光设备技术咨询、检修及更新改造项目;机场
专用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服务;建筑设施装饰维修、道路维修;园林
绿化设计、施工;培育花卉、苗木;销售园林机械设备;收购农副产品(烟叶除
外);过境货物运输;停车场经营,汽车租赁。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

    1、国内机场行业处于稳定扩容的发展阶段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我国机场行业仍处于稳
定发展的阶段。民航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民航业完成旅客运输量
13.5 亿人次,同比增长 6.9%;完成货邮运输量 1,710 万吨,同比增长 2.1%;完
成飞机起降 1,166 万架次,较上年增长 5.2%,国内机场行业稳步发展。

    作为我国重要的国际枢纽机场之一,白云机场在我国民航规划中具有举足轻
重的战略地位。2019 年 2 月 18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世界级机场群,
提升广州和深圳机场国际枢纽竞争力。

    2、白云机场航空业务稳步提升,延伸服务业务多元化发展

    白云机场是国内三大门户复合型枢纽机场之一,是国家着力打造的珠三角世
界级机场群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机场。公司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及海陆
空层次分明的交通体系,具有覆盖东南亚、连接欧美澳,辐射内地各主要城市的
天然网络优势。截至 2019 年末,共有 77 家国内外航空公司在白云机场运作,白
云机场已通达 234 个通航点,航线网络覆盖全球五大洲,不论是旅客增量还是增
速都处于领先地位。2019 年白云机场共完成航班起降 49.1 万架次、旅客吞吐量
7,338.6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 192 万吨,同比分别增长 2.9%、5.2%和 1.6%,在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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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机场中均排名第 3,且旅客吞吐量再次实现“千万级”跨越。

    依托于航空业务形成的旅客与货邮吞吐量规模优势,以及航站楼周边产业规
模逐步扩大优势,公司不断拓展免税业务、有税业务、广告业务等延伸服务业务。
T2 航站楼建成前,白云机场免税面积为 2,123.38 平方米。随着 T2 航站楼启用,
白云机场免税面积进一步增加,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白云机场免税面积增长
至 6,845.38 平方米,其中 T1 航站楼免税 2,177.33 平方米,T2 航站楼免税 4,668.05
平方米,全面覆盖香化、烟酒、精品等各类商品。

    未来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的好转,公司将在享受航空业务规模稳定增
长的流量红利基础上深入挖掘免税、有税及广告业务增长潜力,依托航空业务及
延伸服务业务双轮驱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新冠肺炎疫情下公司业绩面临短期下滑压力

    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民航局针对行业制定多项措施,先后发布了《关
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
间控制国际客运航班量的通知》等通知,控制航线航班数量。2020 年 3 月 26 日,
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调减国际客运航班量的通知》中,民航局明确要求国
内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任一国家的航线只能保留 1 条,且每条航线每周运营班次
不得超过 1 班;国外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我国的航线只能保留 1 条,且每周运营
班次不得超过 1 班,预计航空入境旅客将由每天 25,000 人下降至 5,000 人左右。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上述防控措施预计将对公司短期业绩造成冲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目的

    1、加强现金储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短期业绩压力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国传播。一方面,受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的影
响,国内及国际航班大幅下降,2020 年第一季度,我国国内主要机场起降班次
总量同比下降 30%-55%,旅客吞吐量同比下降约 45%-65%。同期,白云机场航
班起降班次总量同比下降约 38%、旅客吞吐量同比下降约 54%。此外,白云机
场响应政府号召,免除疫情防控任务航班航空性业务收费,减免航站楼内部分租
户租金、经营权转让费(或特许经营费)、综合管理费等多项费用。在全球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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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明朗前,航班与客流量的减少,以及租金减免等临时性政策的落实,都将在
短期内对公司航空业务以及免税、有税、广告等延伸服务业务形成较大冲击。

    另一方面,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需要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
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白云机场作为中国南部的国际枢纽机场,是我国门户复合
型枢纽机场和中国南方地区重要的出入境关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一直
坚守在防控工作的第一线。目前,公司全面响应国家号召,对内严格防护员工感
染,统一采购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装备,对外严格排查各通关旅客。同
时,公司需定期对机场全面消毒,在各个闸口安装红外测温设备,搭建医学观察
区与隔离区,并建立公安、急救、机场联合检疫站,以减小新冠病毒传播的可能
及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在疫情完全结束前,公司都将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各项防
疫措施,预计营业成本将有所增加。公司需储备必要的运营资金以保障充足的疫
情防控人员及物资,为未来持续保障防疫工作做好准备。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

    2014 年公司为解决航站楼资源不足的瓶颈,满足航空业务持续增长的需要,
承接了 T2 航站楼项目建设工程。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中长期盈利水平的同
时,公司资产负债率逐步增长。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 32.95%、41.84%和 34.14%,均高于同行业 A 股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总负债 93.53 亿元。

    白云机场具有覆盖东南亚、连接欧美澳、辐射内地各主要城市的天然网络优
势,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及海陆空层次分明的交通体系,公司仍有广阔的
发展空间。在疫情影响下,短期风险和不确定性有所提高,为避免目前较高的资
产负债率水平成为限制公司发展的瓶颈,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融
资,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缓解公司因资金需求而实施债务融资
的压力,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支出,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

    3、提高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稳定公司股权结构

    通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持股比例可得
到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在当前机场行业受疫情冲击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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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控股股东参与认购有助于向市场、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并彰显机场
集团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机场集团
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

       (四)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4
月 2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0.9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93,577,981 股(含本数),且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 A 股股票数量计算至个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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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若公司股票在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数量将随除权后的公司总股本进行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
让。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                 320,000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机场集团及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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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机场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
政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因此,本次非
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2019 年度)会议及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修订事项已经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取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主体
机场集团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取得民航中南局的许可。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呈报
批准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概况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

                                议摘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2019 年度)会议确定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机场集团概况及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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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如下:

一、机场集团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488448J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5 亿元

法定发表人         张克俭

成立时间           1993 年 3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282 号




    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求援服务;
航空地面服务;客货销售代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
流业务,停车场、仓储、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
服务,航油设施建设与运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运输
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涉及专项审批的业务须凭许
可证经营):工程设计与建设,民航业务培训;餐饮,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
酒店,酒店管理;酒吧,商品批发与零售(含食品、烟、酒);医疗健康及其相
关产业,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含游泳池、健身室、乒乓球室、桌球室、棋牌室);
桑拿;美容、美发、洗衣;照相及冲晒;接纳文艺演出;免税店、房地产开发,
土地、物业、设备设施租赁,物业管理,汽车运输服务;汽车及机电设备维修,
装修装饰;房屋和线路管道维修,软件开发与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股权投资
和投资管理,园林绿化、保洁服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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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与机场集团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机场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截至
本预案公告之日,机场集团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

                    51%                                  49%




                                     机场集团

                                              51.05%
                                     白云机场




(三)机场集团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机场集团及其投资企业主要经营航空运输业务,包括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
过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求援服务及航空地面服务,同时经营客货销售代
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仓储、物流配
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机场集
团经审计合并口径资产总额分别为 486.22 亿元、536.77 亿元、541.33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256.51 亿元、270.75 亿元、300.89 亿元。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机场集团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86.70 亿元、99.40
亿元、100.98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93 亿元、6.76
亿元、7.69 亿元。

(四)机场集团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机场集团合并口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简要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简要
利润表以及 2019 年度简要现金流量表如下所示,以下所引财务数据已经正中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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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109,917.09
非流动资产                                             4,303,368.72
资产总计                                               5,413,285.82
流动负债                                               1,156,501.92
非流动负债                                              380,035.52
负债合计                                               1,536,537.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008,911.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76,748.3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009,832.31
营业利润                                                170,284.50
利润总额                                                164,450.41
净利润                                                  134,316.1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6,909.3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51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8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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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89.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231.87




(五)机场集团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机场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均
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机场集团及其控
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情
形。

    机场集团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关联交易,即机场集团及其下
属单位向公司提供土地房产租赁,提供/接受劳务等。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已与机场集团及及其下属单位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对关
联交易予以规范,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有关本公司与
机场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
件。机场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
易,公司就此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
导致增加本公司与机场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前 24 个月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除公司已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
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机场集团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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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摘要


    机场集团(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签订的《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 2020 年 9 月 16 日签订的《广东省
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份认购协议

       1、合同主体

    认购人(甲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乙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认购标的和数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乙方拟向甲方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293,577,981(含本数)(每股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0 万元
(含本数)。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股
票。

    若乙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或派息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
终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实际核准的为准。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0.9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白云机
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白云机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白云机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白云机场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白云机场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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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总量。如白云机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
将相应调整。

       4、锁定期

    甲方按本协议认购的乙方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
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白云
机场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承诺的锁定安排。

       5、支付方式

    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所列条件均获得满足且收到
乙方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三
十(30)个工作日内,将其认购乙方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价款
足额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中,
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乙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中。

       6、费用、税费分担

    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
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收费及支出以及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
费。

       7、生效条件

    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批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

    甲方已履行关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内部批准程序并获得批准。

    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同意甲
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民航中南局许可本次非公开发行。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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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中国法律届时所要求的任何其他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有)。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应积极努力,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的满足和成
就创造条件,在本协议签署日后,双方不得从事任何妨碍或限制本协议生效的先
决条件项下各项生效条件实现的行为。非因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生效的,
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责任。

    8、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须严格遵守,除因不可抗力,任何一方或双方未能
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应向守约方承
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乙方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乙方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 元(含税)。上述利润
分配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0.90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93,577,981 股(含
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97,397,769 股(含本数)。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
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确定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
金总额相关约定前提下,进一步明确补充约定如下:

    在本次非 公开发 行中 ,乙方拟 向甲方 非公 开发行的 A 股股 票 数量为
297,397,769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99,999,994.44 元。甲
方同意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

    若乙方股票在本协议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或派息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最终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实际核准的为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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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                    32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必要性分析

    1、加强现金储备,应对短期收入下滑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国传播。一方面,受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的影
响,国内及国际航班大幅下降,2020 年第一季度,我国国内主要机场起降班次
总量同比下降 30%-55%,旅客吞吐量同比下降约 45%-65%。同期,白云机场航
班起降班次总量同比下降约 38%、旅客吞吐量同比下降约 54%。此外,白云机
场响应政府号召,免除疫情防控任务航班航空性业务收费,减免航站楼内部分租
户租金、经营权转让费(或特许经营费)、综合管理费等多项费用。在全球疫情
形势明朗前,航班与客流量的减少,以及租金减免等临时性政策的落实,都将在
短期内对公司航空业务以及免税、有税、广告等延伸服务业务形成较大冲击。

    另一方面,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需要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
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白云机场作为中国南部的国际枢纽机场,是我国门户复合
型枢纽机场和中国南方地区重要的出入境关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一直
坚守在防控工作的第一线。目前,公司全面响应国家号召,对内严格防护员工感
染,统一采购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装备,对外严格排查各通关旅客。同
时,公司需定期对机场全面消毒,在各个闸口安装红外测温设备,搭建医学观察
区与隔离区,并建立公安、急救、机场联合检疫站,以减小新冠病毒传播的可能
及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在疫情完全结束前,公司都将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各项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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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措施,预计营业成本将有所增加。公司需储备必要的运营资金以保障充足的疫
情防控人员及物资,为未来持续保障防疫工作做好准备。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风险能力

    2014 年白云机场为解决航站楼资源不足的瓶颈,满足航空业务持续增长的
需要,承接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在提升上市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中长期盈利水平的同时,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逐步增长。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
并口径)分别为 32.95%、41.84%、34.14%,同期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平均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 13.35%、12.85%、13.23%,公司资产负债率在过去三年均高于同
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可比上市机场公司 2017-2019 年末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上海机场                                     7.50                7.42              12.70
深圳机场                                 14.46               13.35                 13.86
厦门空港                                 18.10               17.79                 13.12
可比公司平均                             13.35               12.85                 13.23
白云机场                                 32.95               41.84                 34.14
   注:2017-2019 年度数据均为经审计数据。

    白云机场具有覆盖东南亚、连接欧美澳,辐射内地各主要城市的天然网络优
势,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及海陆空层次分明的交通体系公司仍有广阔的发
展空间。在疫情影响下,短期风险和不确定性有所提高,为避免目前较高的资产
负债率水平成为限制公司发展的瓶颈,公司可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融
资,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缓解公司因资金需求而实施债务融资
的压力,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支出,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

    3、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稳定资金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我国机场行业仍处于稳
定发展的阶段。白云机场是国内三大门户复合型枢纽机场之一,是国家着力打造
的珠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机场。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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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也将对自身运营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或需进一步建设或更新捷运系统、
停车楼等配套设施,以保证其服务品质、运营效率与自身战略地位相匹配。

    目前,凭借航空业务形成的旅客与货邮吞吐量规模优势,以及航站楼周边产
业规模逐步扩大优势,公司已形成航空业务及延伸服务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
公司可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为配套设施的建设升级做好准备,在提升自身服务品
质与运营能力的基础上,激发航空业务与免税、有税、广告业务等延伸服务业务
的增长潜力,有效地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
略发展带来有力保障。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
有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
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公司积极稳妥布局航空业务及延伸
服务业务,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
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
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
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
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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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力随之增强,能够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未来持续进行
疫情防控设施建设、物资储备、人员安排等相关工作做好资金储备,缓解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压力。同时,募集资金到位有助于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
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为公
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
将大幅增加。公司财务状况将明显改善,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抗风险能力将得到
显著增强,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
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
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影响的讨

                             论与分析


一、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变化


(一)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充裕现金流,增强对疫情带来的资金压力与不利影响的抵
御能力。此外,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
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等
                                  21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机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51.0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机场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五)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
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

    此外,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也将有所增加,现金流状况得到进一步提高,
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和竞争力,并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资金基础。随着
疫情不利因素影响缓解,公司盈利能力将会恢复,整体实力也将有所提升。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及其关联人之
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
形。

四、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

                                  22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
同时增加,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
结构。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2019 年
度)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主体机场集团的批准、民航中
南局的许可,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核准,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以及何时能够
获得审核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2、资本市场风险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大、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投资
者的心理预期变化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等影响,资本市场波动性增大。
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的波动将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带来一定不确定
性。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1、行业政策的风险

    航空运输业是国家的基础性行业,我国政府对该行业实施了较为严格的监管,
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发展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23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航空运输业是与国家及地区宏观经济、社会环境紧密相关的基础性行业。宏
观经济景气度直接影响到经济活动的开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进出口贸易额的增
减,进而影响航空旅行和航空货运的需求。中国经济正面临着较为复杂的外部环
境。若未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出现下滑,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3、珠三角区域内机场间的市场竞争风险

    珠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航空物流最发达的地
区,机场密集程度居全国之首,拥有白云机场、香港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
场、珠海金湾国际机场和澳门国际机场等机场。公司区域内机场的竞争主要源于
香港、广州和深圳三个城市的机场,区域内的机场对公司航空相关业务形成了分
流,加剧了市场竞争,如本公司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将面临业务量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4、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铁路、高速公路和航道网络的不断完善和服务效率提升,特别是高
速铁路网络的建设,在中短程运输市场领域对航空运输业产生了一定的竞争压力。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网络逐步建设完善,在 1,000 公里以内的中短途运输市场竞争
中,高速铁路较航空拥有总体价格相对较低,节省往返机场、候机时间,运送能
力大,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小、正点率较高等诸多优势,必然对航空运输市场形成
一定程度的分流。近年来国家加大对铁路和公路网络的投资建设,将进一步加剧
航空运输与公路、铁路运输之间的业务竞争。

    5、疫情对行业冲击的经营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航空业造成了巨大冲击。2020 年第一季度,我国国内
主要机场起降班次总量同比下降 30%-55%,旅航客吞吐量同比下降约 45%-65%。
同期,白云机场旅客吞吐量同比下降超过 50%,其中 2 月同比下降超过 80%,3
月同比下降超过 70%。疫情在多国出现一定程度抑制了旅客出行的需求,特别是
国际航线难以为继,全球航空业面临系统性挑战。若未来主要航空公司的营运以
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24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6、安全风险

    公司一直把安全控制作为经营管理最重要的工作,但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整个
机场和公司范围内不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如果在机场运营中发生严重安全事故,
将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7、气候条件引起的风险

    白云机场位于珠江口沿岸,临近南海,若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航空公司的飞
机正常起飞和降落,则可能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现金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九条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若修改利润分配政
策,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
等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
小股东的上述交流和沟通应当形成记录。


                                   25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董事会审议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
过。

    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对现金分红政策进
行调整或者变更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调整或修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使得现有利润分配政
策已不符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或长期发展的需要;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定;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确有必要对
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其他情形;

    公司调整或修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
序进行。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
规许可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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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年度盈利时,原则上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
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如果董事会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应当在议案中说
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结合公司股
本规模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公司可以与现金分红同时或者单独提出并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可以每年度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6、具体利润分配中,公司实现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制订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
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
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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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
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
见。

    (七)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
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
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金额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年度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7 年        49,663.69          159,578.46                  31.12%
2018 年        35,178.45          112,917.10                  31.15%
2019 年        30,005.15           99,986.15                  30.01%
 合计         114,847.29          372,481.71                  30.83%

       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124,160.5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92.50%
                  配利润的比例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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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现金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
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2019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股
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
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
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之条件的情形下,公司可以每年
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公司当年度盈利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以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未
来三年(2021-2023)内,公司满足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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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配利润的 30%。

    3、具体利润分配中,公司实现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配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
公司可以与现金分红同时或者单独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若修改利润分配政
策,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
等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
小股东的上述交流和沟通应当形成记录。

    2、董事会审议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
过。

    3、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对现金分红政
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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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公司将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
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
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
施。



第六节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措施的说明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规模不超过 320,000 万元(含本数),发
行数量不超过 293,577,981 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将随除权后的公司总股本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资产
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偿债能力将进一步提高,资产负债结构将更趋稳健,公司整
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但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仍然面临
下降的风险。

       (一)主要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
行业政策、主要成本价格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于 2020 年 9 月底完成,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
                                   31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
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发行完成时间以监管部门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
准;

       3、本次 A 股发行数量为 293,577,981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362,898,495 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
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根据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 94,214.86 万元,假设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持平,且少数股东损益与 2019 年相同(该假设分析仅作
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规模为 320,000 万元;

       6、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
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20 年度
项目                         2019 年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            股股票后
总股本(股)                  2,069,320,514         2,069,320,514         2,362,898,4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2,148,612            942,148,612          942,148,612
(元)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5,615,719,624        16,288,774,557        16,288,774,557
净资产(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6,288,774,557        17,230,923,169        20,430,923,169
净资产(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46                0.46                  0.44
每股收益(元)
                                         32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020 年度
项目                          2019 年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           股股票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46               0.46               0.44
每股收益(元)
期末每股净资产(元)                      7.87               8.33               8.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5.88%                 5.62%              5.37%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表格中指标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进行计算。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 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和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一定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资
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结构的稳定性。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


三、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总规模不超过 320,000 万元(含本数),机场集团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可募集的
现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可能导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
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度每股收益出现略有下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
对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以及为应
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填补

                                          33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回报具体措施不代表对公司未来利润任何形式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现有的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持,有
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未涉及具体投资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
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我国机场行业仍处于稳
定发展的阶段。白云机场是国内三大门户复合型枢纽机场之一,是国家着力打造
的珠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机场。公司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
位置及海陆空层次分明的交通体系,具有覆盖东南亚、连接欧美澳,辐射内地各
主要城市的天然网络优势。截至 2019 年末,共有 77 家国内外航空公司在白云机
场运作,白云机场已通达 234 个通航点,航线网络覆盖全球五大洲,不论是旅客
增量还是增速都处于领先地位。2019 年白云机场共完成航班起降 49.1 万架次、
旅客吞吐量 7,338.6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 192.0 万吨,同比分别增长 2.9%、5.2%
和 1.6%,在国内机场中均排名第 3,且旅客吞吐量再次实现“千万级”跨越。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经营风险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民航业带来了不利影响,政府的疫情防护
措施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航客流,对航空业公司的经营造成压力。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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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主要航空公司客户的营运以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
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落实疫情防控任务。预计本次新冠
肺炎疫情的短期冲击不影响公司长期向好发展的趋势,未来公司在航空业务与延
伸服务业务上都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2)安全风险

    公司一直把安全控制作为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但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整个机
场和公司范围内不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如果在机场运营中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将
对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及声誉带来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直把安全控
制作为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强化主体安全责任,深入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截至 2019 年度,公司已实现白云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指数平均得
分在全国 4000 万以上机场中排名第一。

    (3)竞争风险

    珠三角区域内的机场对公司航空相关业务形成了分流,加剧了市场竞争,如
本公司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面临业务量及市场份
额下降的风险。此外,随着我国铁路、高速公路和航道网络的不断完善和服务效
率提升,特别是高速铁路网络的建设,在中短程运输市场领域对航空运输业产生
了一定的竞争压力。公司将不断提升竞争力,完善机场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提
高管理水平、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
具体措施

    1、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项目的实施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公司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募集资金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共同管理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
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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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积极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助力公司业务做强做大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地夯实公司业务发
展基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有力保障。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缓解疫情带来的资金压力并增强公司对不利影
响的抵御能力,为疫情结束后公司仍能维持稳健发展的态势奠定基础,力争早日
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充分把握航空市场机遇,稳步提升公司业绩

    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冲击公司经营业绩,预期未来疫情缓解后,全球航空运
输需求持续相对稳定态势。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保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战略,充分把
握当前市场机遇,稳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服务品质,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
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从而稳步提升公司业绩,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控制管理及经营风险

    自上市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控制度,确保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能够合理有效地行使职权,在高效决策的同时严格控制
管理及经营风险,从而有效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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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上市公司未来如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上市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
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