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1-004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仲裁裁决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一、 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编
号 2020-011),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美传媒”、
“申请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告公司”、“被申请人”)就白云国际机场户内外 LED 媒
体建设经营合同产生纠纷,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涉及金额合计
140,382,038.36 元。
二、 本次仲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送达的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 JC10-11 媒体 2016 年度广告发布费
14,373,229 元;
2、被申请人核减申请人在《2015 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户内外
LED 媒体建设经营合同》(编号为 2015A-GZJC-LED02202015025)项
下 5 年期的 EJ3-LED01 媒体被遮挡部分的广告发布费 1,575 万元;
3、驳回申请人有关 JC10-11 媒体产生的前期费用损失的仲裁申
请;
4、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5、本案仲裁费 930,101 元,由申请人承担 465,050.5 元,被申
请人承担 465,050.5 元。
上述裁决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逾期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本次裁决对公司生产
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