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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风汽车: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
对公司起诉杭州巴顿时空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单位(以下简称“时
空系”)予以立案,涉案金额 577,178,236.12 元(包括应收款账面余额及暂估逾
期付款损失)。
     截至 2020 年底,公司对上述涉诉事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已累计计提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 2.35 亿元。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及应收款催收的进展情况,根
据会计准则,对坏账计提进行评估,后续可能继续计提坏账或冲回计提的坏账,
可能会对本年度或以后期间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
年度或以后期间损益的具体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为加大应收账款回收而采取的
措施,若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和有效执行,将会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包括上述诉讼案件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的诉讼案件共 43
件,累计涉案金额 94,703.52 万元,其中 12 件诉讼已结案。
     本公告中的已结案件不会对本年度及以后期间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
响金额将以案件执行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诉讼
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东风汽车”)收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对公司起诉杭州巴
顿时空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予以立案,涉案金额
577,178,236.12 元(包括应收款账面余额及暂估逾期付款损失)。
    包括本次诉讼案件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的累计发生的诉讼案
                                                                           1
件共 43 件,涉案金额共计 94,703.52 万元。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情况说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作为原告,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襄阳中院”)提交了起诉状,对杭州巴顿时空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告
一)、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襄阳乐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被告
三)、陈峰(被告四)、大连滴时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五)提起民事诉
讼。2021 年 10 月 15 日,襄阳中院予以立案。
    (一)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被告一杭州巴顿时空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州巴顿”)与本公司签订了多份汽车采购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本公
司向杭州巴顿所指令的被告三襄阳乐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乐途”)
交付了全部车辆,杭州巴顿仅支付了部分购车货款。被告二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股份”)对被告一应付本公司的欠款承担付款责任,包括
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费。被告四陈峰(时空股份法定代表人)为被告二时空股份
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五大连滴时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连滴时”)与本公司签订了《车辆抵押合同》,以车辆抵押方式
为时空股份欠付本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并办理了车辆抵押登记。截至本公司起
诉之日,杭州巴顿尚欠付本公司货款 504,908,236.12 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判令杭州巴顿向本公司支付货款本金 504,908,236.12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暂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 72,270,000 元,之后的逾期付款损失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以欠付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2、判令时空股份对杭州巴顿应付本公司的货款本金 504,908,236.12 元及逾
期付款损失向原告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3、判令襄阳乐途对杭州巴顿应付本公司的货款本金 504,908,236.12 元及逾
期付款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陈峰对时空股份向本公司应承担的债务在 178,779,355 元及对应的资

                                                                          2
金占用费 17,877,935.5 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大连滴时以其抵押车辆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公司在对时空股份的诉
请债务范围内对抵押物进行变卖、拍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以及本公司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诉讼保全保险费、交通费、律师费等。


    三、其他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除了上述公司起诉时空系合同纠纷的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 12 个月
内累计发生的其他诉讼案件共 42 件,涉案金额合计 36,985.70 万元,其中 12 件
诉讼已结案。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 2020 年底,公司对杭州巴顿涉诉事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已累计计提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 2.35 亿元。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及应收款催收的进展情况,根
据会计准则,对坏账计提进行评估,后续可能继续计提坏账或冲回计提的坏账,
可能会对本年度或以后期间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
年度或以后期间损益的具体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为加大应收账款回收而采取的
措施,若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和有效执行,将会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公告的其他诉讼案件中:已结案件不会对本年度及以后期间利润产生重
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将以案件执行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尚未开庭审理或
尚未结案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
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
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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