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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创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现行《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85,448,207 元。                    7,340,590,677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5,685,448,207 股,均为普通股。        7,340,590,677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依法披露的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 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指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
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 : 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
//www.sse.com.cn)为披露公司公告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互联网网站。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
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 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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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
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
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百一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       第二百一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财
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 在报纸上公告。
告。
    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        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                               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定的最低限额。
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百二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清 算 组应 当 自
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6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
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 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2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
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其债权。
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 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权人进行清偿。
权人进行清偿。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
化。



       二、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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