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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机场:上海机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5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

    (四)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绍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1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

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

项要求及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整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组成。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持有的(1)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虹桥公司”)100%股权;(2)上海机场集团物流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100%股权;(3)上海浦东国际

机场第四跑道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浦东第四跑道”,与虹桥公司 100%

股权以及物流公司 100%股权合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

虹桥公司和物流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浦东第四跑道将成为

公司持有的资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 600,000 万元,根据本次募集
                               2
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39.19 元/股测算,发行数量不超过 153,100,280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

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

资金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机场集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1)虹桥

公司 100%股权;(2)物流公司 100%股权;(3)浦东第四跑道。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鉴于标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

易价格均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机场集团,采用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

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

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 44.09 元/股,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数量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

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均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

量尚未确定。
                              4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

交易价格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股

份数量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

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股份锁定期安排

    机场集团在本次重组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机场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

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过渡期损益安排
                              5
    若相关资产以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

的,相关资产在过渡期内因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利润为正)及任何原

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上市公司享有,因运营所产生的亏损(利润为负)

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予上市

公司。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

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完成后各自持

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机场集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6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确定为 39.19 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规模及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 600,000 万元,根据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39.19 元/股测算,发行数量 153,100,280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且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最终募

集配套资金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

施。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募集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6)股份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

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

税费等相关并购费用、补充公司及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标

的资产的项目建设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

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

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

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为

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

                              8
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决议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编制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机场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
    本次交易对方机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机场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自查论证,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虹桥公司 100%股权、物流公司 100%股
                              10
权以及浦东第四跑道。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审批或备案事项,已

在《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审批或备案的风险做

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

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虹桥公司、物流公司均系合法设立、有效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

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

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

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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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行

为涉及的有关审批或备案事项,已在《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

可能无法获得审批或备案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

同期上证综合指数及申万交通运输行业指数涨跌幅情况如下: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 年 6 月 9
      项目                                              涨跌幅
                       收盘价            日收盘价
     上海机场
                         45.56             48.85        7.22%
  (600009.SH)
     上证综指
                      3,462.75           3,591.40       3.72%
  (000001.SH)
  申万交通运输
                      2,335.59           2,414.80       3.39%
  (801170.SI)


                                 12
    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 7.22%,

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标准;剔除大盘因素(上证综指)影响,

公司股票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 3.5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

(申万交通运输指数)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

3.83%,均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标准,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法律顾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各中介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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