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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机场:上海机场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2-063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3 号),核准公

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 亿元。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7,583,567 股,发行价格为 39.1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4,999,999,990.73 元。

    2022 年 9 月 14 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向机场集团发出《缴款通知书》,

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止,机场集团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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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2022 年 9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886 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国泰君安在上海银行开设的指

定认购款缴存账户已收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共

计人民币 4,999,999,990.73 元。

    2022 年 9 月 19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减承销费用

(含增值税)后的资金 4,945,999,990.73 元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本

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2 年 9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885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7,583,567 股,每股发行价格 39.19 元,每股面值 1 元。公司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90.73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

计 人 民 币 61,632,400.46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4,938,367,590.27 元,其中增加股本 127,583,567.00 元,增加资本

公积 4,810,784,023.27 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

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签署《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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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序                                                                存放金额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号                                                              (人民币元)
                                           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
                                           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
       上海浦东发
                                           储和使用,以及支付
       展银行股份
 1                  98910078801000001173   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   4,945,999,990.73
       有限公司空
                                           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
         港支行
                                           费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空港支行(以下统称“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丙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98910078801000001173,截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专户余额

为 4,945,999,990.73 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

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费用及

其他相关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

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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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在丙方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时根据丙方要求提供专户相关信息和资料。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工作人员王佳颖、沈一冲可以在乙方对公

业务营业时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

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丙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与本协议丙方签章

处一致的丙方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

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6、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以下

简称“专户大额支取”),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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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工作人员。丙方更换工作

人员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

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更换工作人员不影响本

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

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

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如司法或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对本协议项下专户或专户内的款

项采取任何查封、冻结、扣押、扣划等措施,乙方有权根据该有权机

关的要求执行,而无需对甲、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

在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及时通知甲方、丙方前述情况。

    9、甲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该等操作必须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前述原因发生变动,

应及时通知丙方;甲方在现金管理操作到期后应及时转回甲方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通知丙方。乙方对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无监管

义务。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

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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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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