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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11-07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0-07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
钢集团”)计划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 20 亿元、不高于 4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编号:(临)2020-031)。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2020 年 5 月 27 日,包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首次增持公司股份 1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38)。根据国家大气污染物超

低排放标准和自治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的要求,包钢集团加大环保
项目的投资力度;根据国家相关部委规定要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费用增加;受新冠疫情影响,现金流紧张。截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过半,包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

增持 22,201.52 万股,增持金额 2.5 亿元,未完成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

的 50%。

     相关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
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

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计划期限及方式: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3、控股股东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前,
包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4,860,777,3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54%。
    4、本次增持计划前十二个月内,包钢集团无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计划的股份种类:包钢股份 A 股股票。
    3、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或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
不高于 40 亿元人民币。
    4、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包钢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
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
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包钢集团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资金安排等因素,计划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
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包钢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
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0 年 5 月 27 日,包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首次增持公司股份 1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2%,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编号:(临)2020-038)。
    根据国家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自治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

准的要求,包钢集团加大环保项目的投资力度;根据国家相关部委规定要

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增加;受新冠疫情影响,现金

流紧张。截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过半,包钢集团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 22,201.52 万股,增持金额 2.5 亿元,

未完成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5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包钢集团承诺,本计划增持金额不少于 20 亿元,在增持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
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