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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2021-06-29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4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碳汇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内蒙古
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岳阳林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或“乙方”)就开展碳汇合作签署的初
步意向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其中涉及的金额和数量不具备强制约束力。
    2、意向性协议涉及的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
确,协议后续的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
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签署具体协议的时间尚未确定。
    3、全国碳交易市场尚未开放,与林业碳汇相关的碳交易规则并
未明确,参与门槛、参与方式以及林业碳汇产品能否持续交易存在
重大不确定。林业碳汇价格的波动会对合作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4、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发布的信息
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关注到《包钢股份:与岳阳林纸签署总量不
少于 5000 万吨的碳汇合作协议》等相关媒体报道,提及“岳阳林纸从自
有林地碳汇量开发等三个方面保障提供包钢股份不少于 200 万吨/年的
CCER 的自愿减排指标”等内容,市场关注度较高。
    经核实,现将公司与媒体报道相关事项,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6 月 25 日,为发挥林业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
益的综合作用,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岳阳林纸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达成《碳汇合作协议》。但由于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初步意向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的主要事项不具备强制约束力、违约金额极低、且涉及定金仅
1,000 万元。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双方共同探讨和实践碳汇期权交易模式,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满
足甲方碳中和指标抵消需求,为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林业碳汇减排量,协
助甲方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具体合作由双方根据国家减排政策以及双方
实际情况另行签订碳汇交易合同。
    (1)交易指标(CCER 减排指标)——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少于 200
万吨/年的 CCER 的自愿减排指标,排放周期不少于 25 年,即乙方向甲方
提供总量不少于 5,000 万吨的 CCER 减排指标(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或指定机构备案审批为准)。
    (2)交易价格——采用浮动式定价,甲乙双方实际交割时,以“T+1”
日上海碳汇交易所或国家指定的其他机构 CCER 成交价格为指导价。
    (3)优先权意向金——乙方的碳汇资源优先提供给甲方,甲方明确
放弃行使优先权,乙方方可对外出售,为确保甲方对乙方碳汇资源拥有优
先采购权,双方同意采取如下措施: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
向乙方支付碳汇采购意向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此外,双方约定友好协商处理合同纠纷,如有违约,守约方向违约方
索赔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二、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公司与岳阳林纸就开展碳汇合作签署的初
步意向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其中涉及的金额和数量不具备强制约束力。
    2、意向性协议涉及的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
确,协议后续的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
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签署具体协议的时间尚未确定。
    3、全国碳交易市场尚未开放,与林业碳汇相关的碳交易规则并未明
确,参与门槛、参与方式以及林业碳汇产品能否持续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
林业碳汇价格的波动会对合作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4、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郑重提醒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