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夏银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19-16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
 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
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
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规定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
改为“预期损失法”;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
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按照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1
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自 2019 年一季报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
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比较期间数据,新旧准则转换数据影响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
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案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