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按照实施要求,本公司已于2020年1月1日执行了新收入准 则。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 肖 微 陈永宏 杨德林 王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