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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大家保险)2020-12-22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9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
单笔业务的议案》,同意给予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年度集团
授信额度人民币 223 亿元,出账额度人民币 223 亿元,期限一年。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
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
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融资类非授信业务品种;
(3)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4)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代理类非授信业务等需要纳入关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上述(1)-
(3)项业务品种中,除同业拆借外,其他品种业务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业务利费率不
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公司关联交易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1
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

案》,同意给予大家保险年度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 223 亿元,出账额度人民币 223 亿元,期

限一年。除同业拆借外,其他品种业务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业务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

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本公司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本笔年度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占

本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97%,占本公司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3.24%。根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笔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由本公司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

    同意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180 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下 65 亿元借据

办理贷款期限调整。该笔贷款纳入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额度

内。该笔贷款占本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01%,占本公司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

额的 2.62%,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笔贷款由本公司董

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

    同意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 亿元。该笔综合授信纳

入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内。该笔授信占本公司 2019 年

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34%,占本公司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2.18%,根据《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笔授信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

过后报董事会审批。
    2020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同
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联方介绍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更名)持有本公司 7,810,214,889 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17.84%。2019 年 8 月 28 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大家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家保险, 大家保险为本
公司关联法人。
    大家保险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8.32%,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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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为一家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
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
险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股 1.22%,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55%,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大家保险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并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投资

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

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临时会议同意给予大家保险 2020 年度集团授信额
度人民币 223 亿元,出账额度人民币 223 亿元,期限一年。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
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
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融资类非授信业务品种;(3)同
业拆借、同业借款、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4)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代理类非授信业务等需要纳入关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上述(1)-(3)项业
务品种中,除同业拆借外,其他品种业务均不得为信用方式。
    在本次集团统一授信第(4)类业务品种代理类非授信业务项下, 本公司将适时与大家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家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
公司为大家人寿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
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以具体实施协议的约定为准。《框架协议》项下金融产品代理销售
业务的服务费用拟定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应收大家人寿的服务费用年度上限的最
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 0.1%但低于 5%,进行该等交易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有
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告“098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和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持续关连交易——与大家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业务品种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
价标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大家保险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
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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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发表了独立
意见,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本公司上市地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审批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
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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