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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意见(大家保险)2020-12-2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及项
               下单笔业务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给予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2020 年度集团授信额度 223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业务
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
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
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融资类
非授信业务品种;3、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债券投资等金融
市场业务品种;4、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代
理类非授信业务等需要纳入关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
上述 1-3 项业务品种中,除同业拆借外,其他品种业务均不得
为信用方式;各项业务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
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180 亿元短期流动资
金贷款下 65 亿元借据办理贷款期限调整。该笔贷款纳入大家
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内。
   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
亿元,该笔授信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0 亿元短期流
动资金贷款共用额度,两笔业务合计提用金额不超过 180 亿元。
       与大家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
作框架协议,2021 年度服务费上限预计为 10 亿元人民币。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占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权益的 4.97%,占本公
司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3.24%。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项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
准。
       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180 亿元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下 65 亿元借据办理贷款期限调整,该笔贷款占本公
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01%,占本公司上季末未经审计
资本净额的 2.62%,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本笔贷款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
       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 亿元。该笔综合授信纳入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内。该笔授信占本公司 2019 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 3.34%,占本公司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2.18%,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笔授信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
董事会审批。
       本公司与大家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
业务合作框架协议,2021 年度服务费上限预计为 10 亿元人民
币。该项服务费上限占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55%,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
报董事会审批。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在审阅以上关联事项后,认为: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
业原则、本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审
批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
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