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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05-22  

                                                            目     录

会议议程
注意事项
审议文件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1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7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6
   7、   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度董事薪酬报告42
   8、   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度监事薪酬报告44
   9、   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 2021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4 5
   10、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46
   11、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48
   12、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50

(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55

(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57

报告事项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59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74
                            会 议 议 程

一 会议开幕致词
二 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三 宣读投票表决程序
四 审议议案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度董事薪酬报告
  8、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度监事薪酬报告
  9、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2021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10、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1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2、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五 股东审议发言
六 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 休会 统计表决结果
八 宣布表决结果
九 宣读决议
十 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宣布会议闭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2021 年 6 月 11 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本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请参会股东注意以下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2股东(或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发言的,应在发言议程进行前到发言登记处
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
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3股东(或代理人)发言质询总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之内股东(或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
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 5 分钟
    4股东(或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进行
大会表决时,股东(或代理人)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或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大会
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代理人)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
    5本次会议同时为 A 股股东设置了现场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
通知中明确载明了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时间和表决程序A 股股东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逐项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将与网络表决
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7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第十十一十二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
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九项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具体
要求参见表决票注意事项,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未填多填
字迹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
    9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发给表决票在进入表决程序
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10本次会议未接到临时提案,会议将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1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关联交易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2020 年,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管政策要求,围绕董事会战略定位和经营理念,
      积极应对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扎实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机制体制改
      革,推进经营模式转变,加强资本精细化管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加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资产质量稳中向好,业务经营稳中有进。现将 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集团主要经营情况

            (一)效益及股东回报

           1.净利润:2020 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3.09 亿元,比上年下
      降 195.10 亿元,降幅 36.25%。

            2.拨备前利润总额:2020 年,本集团实现拨备前利润总额 1,313.22 亿元,比上年增
      长 35.93 亿元,增幅 2.81%。

          3.营业收入:2020 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849.51 亿元,比上年增长 45.10 亿元,
      增幅 2.5%。

            4.成本收入比:2020 年,本集团成本收入比 26.19%,比上年下降 0.55 个百分点。

          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2020 年,本集团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51%,比上年下降 0.36
      个百分点。

          6.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0 年,本集团归属于本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1%,比上年下降 5.59 个百分点。

            7.基本每股收益:2020 年,本集团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71 元,比上年下降 0.51 元。

          8.每股净资产: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0.5
      元,比上年末提高 0.24 元。

            (二)主要业务规模

            1.总资产: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69,502.33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2,683.92
      亿元,增幅 4.02%。

          2.各项存款: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各项存款总额 37,281.7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240.86 亿元,增幅 3.44%。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二

    3.各项贷款: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各项贷款(含贴现)总额 38,539.31 亿元,比
上年末增长 3,663.30 亿元,增幅 10.5%。

    (三)资产质量

    1.不良贷款余额: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 700.49 亿元,比上年末上升
156.15 亿元,增幅 28.69%。

    2.不良贷款率: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 1.82%,比上年末上升 0.26 个百
分点。

    3.拨备覆盖率及贷款拨备率: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拨备覆盖率 139.38%,比上年末
下降 16.12 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 2.53%,比上年末上升 0.1 个百分点。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0 年,本集团新增固定资产(不含经营租赁固定资产)19.8 亿元,其中房屋及建
筑物新增 13.95 亿元,经营设备新增 2.37 亿元,运输工具新增 0.26 亿元,科技设备新增
3.22 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内。

    (五)主要监管指标

    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8.51%和 9.81%,
资本充足率 13.04%。

    其他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2020 年度银行主要经营情况

    (一)营业收入平稳增长,运营效率有所提升

    2020 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331.74 亿元,同比下降 193.33 亿元,降幅 36.82%;拨
备前利润总额 1,266.28 亿元,同比增长 29.7 亿元,增幅 2.4%;营业收入 1,760.03 亿
元,同比增长 37.85 亿元,增幅 2.2%;净息差 2.13%,同比下降 0.03 个百分点;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6.69%,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50%。

    2020 年,本公司持续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成本结构不断优化,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
成本收入比 26.60%,同比下降 0.4 个百分点。

    (二)资产负债业务平稳增长,业务结构不断优化

    截至 2020 年末,本公司总资产 67,403.53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2,631.57 亿元,增
幅 4.06%;总负债 62,198.23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2,532.75 亿元,增幅 4.24%。

    一是优质资产占比提升。截至 2020 年末,各项贷款总额 38,331.3 亿元,比上年末
增长 3,639.79 亿元,增幅 10.49%,在总资产中占比为 56.87%,比上年末提升 3.31 个百
分点;投资规模平稳下降,抵债资产等低效、无效资产得到有力管控。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二

            二是强化基础负债经营。截至 2020 年末,各项存款总额 36,972.6 亿元,比上年末
      增长 1,222.82 亿元,在总负债中占比 59.44%,其中个人存款总额 7,441.21 亿元,比上
      年末增长 377.67 亿元,在各项存款总额中占比为 20.13%,比上年末提升 0.37 个百分点。

          三是有力支持实体经济。严格贯彻监管要求,房地产贷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组织发
      行 200 亿元小微金融债,支持小微贷款投放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截至 2020 年末,本公
      司普惠型小微贷款总额 4,527.62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485.27 亿元,增幅 12%。

            (三)坚定战略方向,推动稳健可持续发展

          2020 年,本公司围绕“民营企业的银行、数字金融的银行、一体经营的银行、精细管
      理的银行”战略定位,全力推进改革转型,各项举措成效显现。

          一是全方位夯实客群基础。战略客群方面,建立战略客户账户规划体系,完善总分支
      一体化专属服务模式,截至 2020 年末,本公司战略民企客户存款日均 5,044.99 亿元,
      比上年增长 40.2%;年末贷款总额 5,280.86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20.99%;中小客群方面,
      通过“携手、生根、共赢、萤火”四大计划,为中小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推进长期合作,
      实现共赢发展;零售客群方面,推动场景获客与交叉销售,实现新客获取与存量经营双突
      破。截至 2020 年末,本公司悠然及以上客户数 121.69 万户,比上年末增长 5.8 万户;个
      人客户金融资产 19,102.16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732.41 亿元。

           二是多方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围绕“科技领先、数字民生”的发展愿景,开展云计算、
      大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强化服务中台和数据中台,推动客户服务、市场营销、风险
      控制、内部管理等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通过开放银行与企业共建服务生态,不断提升数
      字金融服务能力。截至 2020 年末,本公司对公线上平台用户数 263.68 万户,比上年末增
      长 32.65 万户,增幅 14.13%;零售线上平台用户数 8,238.47 万户,比上年末增长 1,197.29
      万户,增幅 17%;直销银行服务客户 3,327.30 万户,管理金融资产 1,157.52 亿元。

          三是跨领域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致力于集团化、多元化、综合化发展,持续推进母行
      与附属公司牌照互补,围绕重点业务和重点客群,优化跨市场、跨条线、跨机构交叉销售
      机制,丰富协同应用场景,强化优势产品布局,拓展交叉协同范围,扩大协同深度广度,
      强化客户转介与双向导流,共同打造面向客户的综合化金融服务体系。2020 年,附属机构
      共实现营业收入 91.42 亿元,同比增长 8.69%;实现净利润 19.21 亿元,其中归属于本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1 亿元。

            (四)不良处置力度加大,风险内控基础不断夯实

            2020 年,本公司夯实内控合规管理基础,强化合规经营理念,重塑银行风险文化,加
      快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效能,优化清收处置管理机制,有序推
      动问题资产出清。

           截至 2020 年末,本公司不良贷款余额 697.6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57.45 亿元,增
      幅 29.15%;不良贷款率 1.82%,比上年末上升 0.26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138.69%,比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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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二

年末下降 16.34 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 2.52%,比上年末上升 0.11 个百分点。

    三、2020 年度附属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民生金融租赁

    2020 年,民生金融租赁面对疫情冲击,积极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扩大境
内租赁资产规模,助力制造业企业复工复产。截至 2020 年末,民生金融租赁总资产 1,965.71
亿元,净资产 197.29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4.86 亿元,同比增长 15.66%;净利润 10.52
亿元,同比下降 35.26%。

    (二)民生加银基金

    2020 年,民生加银基金立足基金募集、基金销售及资产管理等主营业务发展,中长期
投资业绩优异,三年期股票和债券投资主动管理能力排名行业前列。截至 2020 年末,民
生加银基金公司管理公募基金 80 只,管理规模 1,721.36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5.65%;
管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63 只,管理规模 293.49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8.73 亿元,同
比增长 27.45%;净利润 2.22 亿元,同比增长 31.36%。

    (三)民银国际

    2020 年,民银国际坚持贯彻“一个民生”经营战略,加强母子公司业务联动,进一步
优化投融资业务产品和客户结构,有效克服疫情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全力巩固提升投
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收入规模和市场地位。截至 2020 年末,民银国际总资产 270.76
亿港元,实现营业收入 7.39 亿元,同比下降 26.98%;净利润 5.08 亿元,同比增长 12.39%。

    (四)民生村镇银行

    2020 年,民生村镇银行积极落实董事会“风险控制有效、业务稳健发展、内部管理有
序”的相关要求,推动村镇银行坚守本源定位,严守合规底线,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竭诚服务“三农”、小微金融和社区居民。截至 2020 年末,共设立 29 家村镇银行,营业
网点 85 个;村镇银行总资产共计 377.66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24.56 亿元;各项贷款总额
226.13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23.85 亿元;各项存款总额 311.85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8.17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0.44 亿元,同比下降 5.61%;净利润 1.39 亿元,同比下降 23.2%。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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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经审计 2020 年度会计报表,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331.74 亿元,已支付永续债利息
      和境内外优先股股息合计 33.37 亿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 298.37 亿元,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1.按照本公司 2020 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3.17 亿元;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本公司 2020 年末风险资产的
      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8.05 亿元;

          3.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3
      元(含税)。以本公司截至 2020 年末已发行股份 437.82 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
      人民币 93.26 亿元。

          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现金股利以人民
      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
      照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基准汇率折算。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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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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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四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本集团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如下:

    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本集团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为 29.79 亿元(不含经营租赁固定资产),其中:

    1.房屋及建筑物

    预计 2021 年新增房屋及建筑物 19.48 亿元,其中:18.24 亿元为新购置房产,1.24 亿
元由在建工程转入。

    2.经营设备

    预计 2021 年新增经营设备 4.41 亿元,主要用于购置营业机具及办公设备等。

    3.运输工具

    预计 2021 年新增运输工具 0.43 亿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车辆等。

    4.科技设备

    预计 2021 年新增科技设备 5.47 亿元,主要用于购置科技设备。

    二、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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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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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五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现在作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0 年,董事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落实国家战略任务,服务实体经济;圆满完成换届工作,深化机制改革,完善风险管
      理,推动全行平稳发展;加强董事会建设,优化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质效。本公
      司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20 年“全球银行 1000 强”排名由第 28 位提升至第 23 位,在
      英国 Brand Finance 2021 年“全球银行品牌价值 500 强”排名由第 29 位提升至第 21 位。
          根据监管政策指引,年度内本公司加快问题资产处置节奏,加大拨备计提力度,增强
      抵御风险能力。2020 年主要经营业绩如下:实现营业收入 1,849.51 亿元,同比增长 2.50%;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3.09 亿元,同比下降 36.2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和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0.51%、6.81%;不良贷款率 1.82%,比上年末上升 0.26 个百
      分点;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139.38%、2.53%。
            2020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董事会主导,圆满完成换届工作
          2020 年是本公司换届年。按照“发挥党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总体要求,在上
      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广大股东的大力支持、全行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董事会克服多重困难
      和考验,统筹部署,依法合规、积极稳妥推进换届各项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
      格落实上级党委指示精神,在上级党委的有力部署、周密安排和大力指导下,有序推进工
      作进程,及时汇报工作动态和重要事项。二是加强与股东间的沟通协商。通过多种形式加
      强股东交流与沟通,就换届重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汇聚力量、凝聚共识,取得广大股东
      理解和支持。三是科学规划。统筹规划换届工作方案,拟定换届整体进度与步骤安排,建
      立换届选举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四是合规决策。认真筹备召开与换届相关的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合规履行换届各项法定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合规履职。
      五是换届工作与改革发展两手抓。在推进换届各项工作的同时,董事会统筹兼顾,换届与
      改革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积极推进改革,优化体制机制,激发活力动力,为换届工作创
      造良好的内部环境。第八届董事会顺利平稳换届,同时聘任产生新一届高级管理层,获得
      监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得到广大投资者和全行上下的普遍认可,社会舆论反响良好。

            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强化金融服务职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银保监会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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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作任务,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着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加大对重点区域、
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努力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一)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加大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在有效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一是扩大信贷支持,全面落实减费让利、延期
还本付息等举措,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全年为客户合计减费让利超过 73 亿元。
二是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业务信贷投放,着力纾困受影响严重中小微企业,通过开
设绿色通道、主动续期、增加授信、罚息减免、征信保护等措施,帮扶中小微企业在疫情
后期复工复产,为稳企业、保投放提供金融支持。全年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5,
539 亿元,较上年增长 12.90%;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为 10 余万户中小微企业延期偿还
本金及付息;累计为 22.68 万户受疫情影响的信用卡客户办理延期还款,减免息费 12.91
亿元,为 5.07 万户信用卡客户提供征信保护。三是持续加大科技创新,不断提升线上金
融服务水平。增强电子渠道引流与保障作用,丰富优化“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场景,确保
疫情期间业务不断、运转不慢,为各类客户带来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四是践行国家关于
支持制造业的战略,持续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制造业大中小客
户需求,优化不同客户服务模式,提升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服务效率,切实降低
企业融资成本。
    (二)紧跟国家区域战略规划,支持重点区域发展
    董事会积极践行国家战略,紧跟区域战略规划,于 2020 年三季度组织启动对京津冀、
粤港澳、长三角、成渝区域经营策略与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制定,结合各区域经济特点和实
地调研情况,指导制定差异化业务发展策略,匹配差异化政策与资源,提升对重点区域的
金融服务能力。强化区域联动,对于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客群
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建立全行一体化服务体系,促进跨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

    三、加快战略谋篇布局,明晰发展方向
    2020 年,董事会聚焦深水区问题,全力推动体制机制突破,提升组织效率和人才活力,
助推公司高质量、高效率、高动能发展。下半年伊始,新一届董事会加快战略布局,积极
推动并指导参与战略优化工作。各位董事认真对标同业,通过多次深度交流研讨,就本公
司发展目标、战略定位、文化重塑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主导全行遵循银行业发
展基本规律,从客户基础、风险合规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着手,部署实施一系列重要工作。
重点强调业务发展要服务实体、回归本源,平衡短期效益和长远发展,做实基础客户、基
础服务;压实风险合规管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优化组织架构,探索敏捷组织模式,
提升人力资资源管理体系竞争力,持续优化资源配置与考核,全面激发组织活力。董事会
统筹规划未来业务发展,指导制定中长期战略规划,明确“将本公司发展成为特色鲜明、
持续创新、价值成长、稳健经营的一流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为公司下一个五年经营发
展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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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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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
          为解决本公司业务发展、管理机制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根据发展战略、业务调整、人
      才培养等需要,董事会大力推进组织机构精简,厘清职责边界,优化职能分工,加强人才
      培养,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和人才基础。
            (一)推动机构变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精简组织架构。针对机构冗余、效率不足的问题,合并职能交叠机构,精简优化
      组织,2020 年实现总行一级部门和处室机构数量“双降”。
          二是明确总行业务管理部门职能定位。根据业务结构调整、理顺管理关系等相关要求,
      进一步厘清总行业务管理部门职责边界,明确职能定位。第一,改革事业部模式,将集团
      金融事业部、地产金融事业部总部分别重组为战略客户部、地产金融部,两个事业部原有
      分部及下设机构的资产和人员划转至分行,彻底解决原事业部模式下与分行业务边界不清
      的问题。第二,深化公司业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司业务集约化管理,改革全行公司业
      务营销体系,打造新的总分行战略客户分层经营体系,建立分层营销、分类经营的公司客
      群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对于跨区域经营的战略客户建立“总对
      总”服务的作业模式和管理机制,服务更加扁平高效。第三,围绕同业专营整改,开展同
      业业务及金融市场职能优化:撤销票据业务部;调整金融市场部、金融同业部职能定位,
      由金融同业部专司同业业务运营管理。第四,围绕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在风险管理板块内
      实施机构撤并及职责调整,充分发挥二道防线管理职责。
          三是探索敏捷组织模式。打破部门边界,针对涉及跨板块、跨条线资源配置的重大创
      新项目、重要客户服务需求事项,推动建立敏捷组织体制机制,快速响应、快速落地实施。
      通过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一系列措施,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和组织保障。
            (二)深化人力资源改革,依托人才激发组织活力
          一是大力选拔储备年轻干部,优化人才结构。出台、实施高管转岗、高管交流、中管
      转岗等一系列制度,加速高管转岗、交流。出台高级、中级职位选用制度,打通管理序列
      和专业序列转换通道。完善青年员工成长激励制度,加强青年骨干员工培养和锻炼,激励
      优秀青年成长,焕发组织活力。
          二是建立专业序列人才发展通道,畅通人才发展渠道。实施专业技术序列改革,促进
      和保障专业人才在专业领域独立承担责任,确保其“有名、有利、有权、有责”,吸引、
      激励和发展专业人才。通过建立专业序列人才发展制度,为员工建立清晰的职业发展通道。
          三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启动基于岗位定价的薪酬制度改革,
      按照前中后台、不同序列、不同岗位层级,设置差异化绩效目标和岗位价值,按需设岗、
      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绩取酬;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奖励体系,鼓励员工全心全意
      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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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三)强化“一个民生”,推动内部高效协同
    面对客户需求一体化,加快推进“去板块化”、“去部门化”,加强内部业务高效协同,
打造“一个民生”的协同体系。全面建立总分联动的战略客户协同服务体系,为战略客户
提供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建立大中小微一体化营销体系,打破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壁
垒,实现全行供应链大中小微的一体化规划与营销、一体化产品与服务、一体化风险管理、
一体化系统和平台、一体化资源配置与考核。强化境内外分行的业务协同,实施考核双计,
促进境内外高效联动。促进集团业务协同,明确本公司与附属机构业务协同的思路、工作
目标与协同机制,拓展交叉销售范围,加强产品与服务联动。

    五、强化风险合规管理,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董事会推动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建立审慎经营文化,加强内控合规建设和全面风险管
理,推动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筑牢经营发展基石。
    (一)加强全行风险政策引领,切实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2020 年,董事会进一步推动风险管理工作的全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全行风险
管理转型和能力提升。着力推进重要风险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建设,强化了自上而下的
风险管理履职规范。推进落实董事会风险管理决策部署,应对新形势下各类风险的挑战,
指导制定 2020 年度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统筹规划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对风险政策的引领,
保障和促进业务发展与改革。
    (二)强化合规经营理念,打造内控合规竞争力
    坚持“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重塑合规文化,坚守风险底线,确保健康
发展。全面推进内控合规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法治民生”建设工作,完善依法合规经营
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法治管理,强化法治绩效的考核监督;完善全流程合规内控机制,
将内控合规审查融入全行制度建设、流程设计等业务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问责,确保内控合规管理“无
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三道防线体系,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不断完善覆盖全机构、全流程、全岗位、全风险种类的全面风险管理,统筹构建三道
防线协同的风险管理体系,坚持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全面压实业务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的
风险管理责任,切实履行风险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的尽职审查职能,充分发挥审计部
门作为第三道防线的独立监督作用,形成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相互衔接的三道防线工作
机制,在公司形成对风险管理工作的一致认知和管理协同。对于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各类别风险,分别明确相应的主管部门,确定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流程,提
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推进信用风险一体化全流程管理,针对长期存在的“强审批、轻政
策”、“强处置、轻贷后”问题,强化信贷政策引领作用,明确和细化风险准入标准,前瞻
性研判机会与风险,强化贷后监控,提升对风险“病灶”的及时预判能力。积极探索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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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五

      风控建设,11 个重点科技项目已进入开发或迭代实施中。2020 年度本公司荣获《亚洲银
      行家》“全面风险管理奖”。
            (四)系统排查资产质量,强化资产清收处置
          新一届董事会以夯实和优化资产质量作为重点工作目标之一,全面排查摸底资产质量,
      科学制定不良及问题资产清收处置规划,建立专项清收处置机制,分步实现存量问题资产
      基本出清。在全公司范围内促进清收处置资源共享,深挖不良及问题资产价值,创新清收
      处置手段,全面提升清收处置成效,促进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六、持续加强资本管理,有效支持业务发展
          切实履行董事会资本管理职责,强化资产负债主动管理,研究审议年度普通股及优先
      股利润分配方案、再融资授权,充分发挥资本管理对业务结构优化的控制和保障作用,各
      项资本监管指标保持稳定。
            (一)加强资本消耗约束,优化资本占用结构
          董事会大力支持资本资源投入疫情防控,对信贷资产资本成本率进行阶段性调整,保
      障信贷投放,支持复工复产;强化资本限额管理,深化资本消耗考核;资本资源向京津冀、
      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经营机构倾斜,有力保障重点区域业务发展;严
      控低效资本占用,策略管控资产投放,减少低效资产资本占用,为重点业务发展腾挪空间;
      严肃资本合规管理,完善资本计量及数据统计职责和信息数据报送流程,强化业务跟踪督
      导,确保全面准确计量风险资产。
            (二)完成外部融资,支持业务发展
          2020 年 3 月,本公司成功发行 200 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发债募集资金专项用
      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并部分用于支持疫区企业信贷投放,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
      收。2020 年 6 月,完成历史上单期发行规模最大的二级资本债发行,规模 500 亿元,有效
      改善监管指标,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七、顺应金融科技发展态势,推进数字化转型
          顺应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 等新技术与金融日益融合的发展态势,坚持科技
      赋能业务、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打造生态银行、智慧银行,推动信息科
      技与数字化能力的全面提升。推进集团科技一体化建设,指导制定集团科技一体化管理实
      施方案,明确人员、资源、运营、质量、技术标准、风险防控“六个统一”的管理目标; 推
      动将附属机构纳入全行科技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集团科技风险管理能力;在企业级架构层
      面,指导构建统一的渠道前台、场景化的应用中台和云化的技术后台三层架构,夯实数字
      化转型的科技基础,为运营发展提供引擎支持; 按照全覆盖、匹配性、持续性、有效性四
      大原则持续加强数据治理,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深化数据治理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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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八、优化治理机制与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贯彻执行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
    董事会不断推进党建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通过“三个融合”,将党的领导融入“决
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格局与架构。一是制度融合。修订《党
委会工作规则》,将党委讨论隶属董事会、管理层职责权限的重大事项列为前置程序,明
确范围、标准和流程,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领导作用。二是人员融合。推动完
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
层,充分实现党建工作与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高级管理层执行的深度融合。三是实
践融合。在董监事会换届等事关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中,党委部署安排、沟通
协调,确保重大事项圆满完成;邀请党委委员、高管层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重大决
策事项的审议决策,共同研究讨论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搭建党委与主要治理主
体的沟通桥梁和融合路径。
    (二)加强股东股权管理,完善股权管理体系
    2020 年内制定《股东股权质押管理办法》,填补制度短板,加强股权质押、解押管理,
落实股权质押管理流程,有效防控因股权质押可能引发的风险;积极主动与股东沟通,启
动股权质押超比例表决权限制整改工作;强化股东资质审查,持续开展主要股东股权评估,
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银保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东行为。
    (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
    改变考核机制的短视化倾向,纠正短期化行为,设计“统筹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兼
顾效率与风险等因素”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着力构建风险与收益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
精神与物质兼备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突出服务
国家宏观战略和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
    重检高级管理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调整 2020 年度高管考核方案,突出强调合规经
营和风险管控;强调社会责任评价,引入对服务质量、消费者保护、绿色信贷、普惠金融
等方面的评价,引导高级管理层有效落实国家政策要求。
    (四)依法合规披露信息,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严格执行监管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联系人制度,完善
信息披露资料提交程序,2020 年共编制、发布四份定期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105
份临时公告,在香港联交所发布 127 份H股公告,保障投资者及时、公平获取公司重大信
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年度考评中获得最高评价等级“A”级;2019
年度报告在国际年报大赛(LACP)评选中荣获银行业金奖、最佳 50 强中文年报和技术成
就奖。
    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交流,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及时、
公平获取公司重大信息。2020年内组织召开业绩发布会1场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2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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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网络互动活动1次,重视投资者诉求,及
      时回应市场关心的热点问题,逐一落实投资者建议;充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共接听投资
      者来电145通,回复上交所E互动重点问题143个;与银行业分析师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
      市场反馈并传递公司新理念、新思路、新模式,全年共接待海内外30余家投研机构上百人
      调研访谈。

            九、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董事会履职质效不断提升
            (一)董事履职尽责,董事会科学决策
          2020 年,董事会依法召集股东大会 3 次,审议批准议案 46 项,听取专项报告 3 项;
      根据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股东实施分红派息,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全年共
      召开 16 次董事会决策性会议、 次董事会非决策性会议,审议涉及定期报告、财务预决算、
      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制度修订、内部机构优化调整等重大议案 138 项,听取专项报告 33
      项;董事会下设的 6 个专业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1 次,审议各类议案共计 156 项,听取专
      项汇报 27 项。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按时参会,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在战略引
      领、风险管控、内控合规、关联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大量建设性意见和
      建议,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全力保障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高效运转,有效
      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二)优化董事会工作机制,提升履职成效
          多措并举提升董事会会议决策效率和履职成效。一是创新会议模式,将云视频会议模
      式引入董事会,实现董事与会议现场的高效互动,提升董事对议案审议的参与感和深入度。
      二是强化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创新优化专委会履职模式和决策流程,专委会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和决策支持职能,将专委会的关注点、专业意见及建议全面、完整传递到董事
      会,提升董事会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三是提升董事会履职专业性,调整议案说明
      形式,优化会议程序和决策流程,在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前,由相关专门委员会主席说明
      专委会审议意见,提示董事会需关注的重点,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专业性。
            (三)健全履职信息保障机制,增强董事履职能力
          董事会高度关注股东需求,结合本公司董事专业能力强、公司治理参与度高的特点,
      就重大或热点问题积极部署,多次开展专题汇报和研究讨论;指导建立常态化信息交互机
      制,搭建多元化交流渠道,加强股东与公司的互动沟通,及时转发和分享多项专题材料,
      保障董事及时、高效、便捷获得履职所需信息;全体董事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本公司组织
      的各项培训,及时关注并学习各项新制度新要求,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四)强化重大事项督办,确保董事会决策有效落地
          本年度董事会高度关注决议和重大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在三季度建立董事会常态化
      督办机制,通过督办清单逐项落实、持续跟进,择机听取现场汇报,确保董事会决议、董
      事会重大决策事项、重点任务以及董监事工作建议得到及时落实和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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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反哺社会大众
    董事会与公司党委有效协同,通过党建扶贫、消费扶贫、金融扶贫、文化扶贫等举措,
助力打赢扶贫攻坚战。年内成功落地各类帮扶机制和扶贫项目超 70 个,提前完成年初向
中央承诺的定点扶贫责任书各项指标任务。2020 本公司共投放精准扶贫贷款 239.64 亿元,
其中个人扶贫贷款 110.37 亿元,企业扶贫贷款 129.27 亿元。公司年度扶贫工作再次入选
国务院扶贫办企业精准扶贫 50 佳案例。
    本公司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消保理
念融入企业文化,成为公司“专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中国民生银行 2020 年
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意见》《中国民生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民生银行消费
投诉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产品服务全流程管理,
严格执行消费者产品服务的事前协调、售中管控和售后回访,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回顾 2020 年,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共同努力、勤勉履职,董事会带领公司取得体制
机制改革的突破,部分领域、多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党
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度有待深入;二是新的中长期战略亟需研究审议,有力指导全行下
一步经营发展;三是市值表现与股东的期望和要求差距甚大,任重道远;四是体制机制改
革任务艰巨,尚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及执行力度;五是根据银保监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
案》要求,公司治理运作机制有待优化,制度体系尚待完善,董事会建设仍需继续强化。
    2021 年是新一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奋发踔厉、奋楫笃行的关键一年。董事会将认真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银保监会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服务实体经济,优化完善公司治
理,重塑银行文化,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增强抵
御外部风险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民生银行的竞争力和市场口碑,力争使民生银行
成为一家特色鲜明、持续创新、价值成长、稳健经营的一流商业银行。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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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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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现在作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0 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银行业面临的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
      背景下,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关键领
      域, 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能,做实对董事会及高管层的履职评价,
      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全年共召开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 25 次,审议议案 37 项,
      审阅报告 45 项,听取专题汇报 37 项。同时,形成 48 份监督工作函、9 期监督工作督办简
      报及 2 期同业比较分析及经营指标监督报告。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

          监事会在履职过程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牢牢把握各项工作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坚持党建引领与健全
      公司治理、强化监督职能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促进公司治
      理水平提升。

          第一,将监事会的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把行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更
      好的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提高监督工作的政治站位。第二,在第八届监事会
      换届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确保银保监会党委和总行党委
      的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到换届工作全过程。第三,坚持党内监督与监事会依法监督、独
      立监督有机融合。树立协同监督理念,在信贷投放、不良贷款管理、呆账核销、内控合规
      等领域的监督工作中,与纪检、审计等部门充分沟通后发表监督意见,形成监督合力,提
      升监督效能。

            二、强化合规履职,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监事会严格落实银保监会党委指示精神和总行党委要求,按照依法合规原则,根据监
      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监事候选人提名人资格、提名程序等的规定
      和要求,建立健全监事会换届选举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周密安排,协调各方,凝聚共识,
      合规高效组织完成换届选举。

          在顺利完成换届工作的基础上,构建监事会合规履职保障体系,建立合规履职要求信
      息库、梳理权责清单、完善议事规则、优化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监督工作,持续完善
      公司治理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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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改进方式方法,推动监事会工作创新发展

    2020 年,监事会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找准监督工作的关键点,确定执行落实的切
入点,确保监事会监督职责进一步做实做细。

    第一, 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重点关注本公司问题资产情况,
组织监事列席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对核销问责等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独立的监督意见
并通报董事会,督促全行上下加强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完善问责机制,建立科学的
业绩观和发展观,筑牢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与能力基础,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通过
将监督工作嵌入董事会议事流程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有效提升监督效能。

    第二,健全监事会工作督办机制,强化监督成果的核查和运用,实现监督闭环。2020
年发出 9 期督办简报,督办立项 42 项。通过专人督办、专项对接,要求董事会和高管层
对相关问题的整改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定标准,全程督办、跟踪问效,以此进一步
压实整改责任,实现监事会对关注事项的有效监督。

    第三,持续推进监事会监督数字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信息、
内外部大数据的分析、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通报传达重要法律法规、各类监管通报、监
管检查意见书、突发事件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等文件。通过在管理体系中内嵌监事会合
规履职电子清单和合规履职要求信息库,实现了监事会履职精准对标,进一步提升了监督
动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力度

    2020 年,监事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拓宽监督维度,增强监督力度,
丰富监督手段,强化对董事会及高管层在政策落实、战略制定与执行、风险管理、内控合
规、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履职情况的监督。

    (一)以政策落实监督为核心,推进全行稳健发展

    2020 年,监事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董事会、高管层落实国家有关民营企业、
小微企业、普惠金融、“六保”、“六稳”等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监管要求的监督力度。第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监管机构重大政策精神,将对民企、小微政策要求执行情
况的监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审阅年度普惠金融工作总结、2020 年上半年小微金融暨
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及听取信贷资金投放管理专项审计汇报等方式,建立全方位、多角
度监督机制。发出监督工作函,要求全行做好疫情期间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复
工复产,助力经济发展,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同时,做好对小微、民营企业
的信贷支持工作。第二,深入了解科技金融战略制定和执行情况,推动董事会和高管层进
一步明确科技金融战略规划,完善与高质量业务发展和数字化转型要求相适应的科技金融
体制机制,提升科技赋能业务成效。第三,重点关注全行绩效薪酬改革和组织效能提升改
革,就薪酬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向董事会及高管层做出监督提示,促进绩效薪酬延期支
付和追索扣回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执行落实,进一步发挥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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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作用,推进全行塑造价值导向的激励文化。

            (二)以风险监督为重点, 实现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

          2020 年,本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和风险形势依旧复杂,问题资产形势依然严峻,风
      险应对能力仍需增强。在此背景下,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各类实质性风险的监督,推进本公
      司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同时强化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能力。第一,
      加强对全面风险管理监督。审阅年度风险管理报告、董事会年度风险管理指导意见,重点
      关注全面风险管理的体系建设、机制优化、落地执行及数据与系统情况。同时,向董事会
      及高管层发出监督工作函,要求其就风险偏好引导力、风险统筹管理以及各类实质性风险
      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限期向监事会进行反馈报告。第二,加强对关键风险领
      域的监督。听取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公司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全行问题资产专业化经营专
      项审计、创新业务管理专项审计、流动性风险及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呆账核销等专题汇报,
      参与小微金融、供应链金融专项风险管理评估工作,并听取相关汇报,并审阅市场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外包风险、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业务连续性管理、压力测试、信息科技风险及数据治理等专题报告,重点关注风险管理机
      制、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及管理成效,并从监事会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第三,审阅集团
      并表报告并听取并表管理专项审计情况汇报,要求董事会及高管层严格履行在并表管理中
      的职责,健全涵盖附属机构的并表风险管理体系,在整体框架下推动附属机构自身风险政
      策精细度的提升,实现集团各类风险管理协同统一,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第四,
      听取资本管理及资本计量方法专题汇报,审阅资本管理、资本战略及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
      报告,要求董事会及高管层牢固树立资本节约意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并根据国家政策
      和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第五,审阅声誉风险
      管理报告并听取专题汇报,要求董事会和高管层进一步完善声誉风险全流程管理机制,定
      期开展声誉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并强化考核问责,从源头减少声誉风险触发因素,
      不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以整改督导为抓手,督促全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

          2020 年,监事会以“依法合规整改年”为契机,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审阅专项报告、
      监督工作函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董事会及高管层就内外检查问题整改的督导力度,推进全行
      稳健、合规发展。第一,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主要审计发现以及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汇总
      年度监管通报、后续整改评估现场检查、市场乱象检查回头看、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
      现场检查等各类监管检查和内外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及监管处罚情况,重点关注亟
      需解决的机制性问题和仍然存在薄弱点的基础性工作,对其进行持续跟踪,检视整改进度、
      整改效果和问责情况,推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第二,审阅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案防工作
      报告及合规风险管理报告,传阅各区域分行年度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并听取
      相关专题汇报,了解总行及经营机构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计量、内部控制措施、信
      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相关的内控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内控合规组织架构调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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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内部控制体系、合规风险管理情况、对于新业务、新产品的管理制度、操作流
程、关键风险环节的内控建设情况,以及内控合规问责情况,推动董事会和高管层进一步
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塑造合规经营核心竞争力。第三,审阅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及工作计划、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意见,听取反洗钱、征信合规工作汇报,对相关
政策、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了解董事会和高管层履职情况并督促问题整改,
促进全行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及征信合规长效管理机制。第四,审阅年度从
业人员行为评估报告并听取相关汇报,督促董事会及高管层建立起职责明晰、相互制衡、
覆盖全面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

    (四)以财务监督为主线,促进财务管理的完善及经营策略的优化

    2020 年,监事会重点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层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第一,审议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价值管理提升报告,对本公司效益及
股东回报、业务规模、资产质量等进行深入了解和评估。列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
呆账核销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促进相关管理流程的进一步完善。第二,听取外部审计师
关于本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情况汇报,重点关注问题及不良资产处置、理财业务、资产负债
管理等关键领域,促进审计师提高工作质量,核实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客观公正地发表独
立意见。第三,根据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管理程序,审阅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月度
重大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及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并听取相关汇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
的种类、定价政策、审批程序和标准及关联方确定,强化对董事会及高管层在关联交易管
理方面的履职监督。第四,定期听取全行经营情况汇报,并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同业
经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形成两期同业经营情况分析及本公司经营指标监督报告,从盈利
能力、规模增长、资产质量、监管指标、发展与效率等方面进行剖析,定期全面审视公司
经营发展成果与不足,并向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必要的提示。

    五、做实履职评价,不断完善对董事会及高管层监督职责

    2020 年,监事会对标监管要求,通过拓宽履职评价维度,丰富履职监督手段, 形成
以日常履职监督为基础,年度履职监督为主线的履职评价体系。第一,建立履职评价常态
化工作机制。监事每次列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审阅报告、参与调
研评估,均会形成监事履职记录,对董事会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及董事在战
略、风险、内控等方面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提出意见。第二,围绕监管要求和履职监
督重点,进一步丰富履职评价内容,持续完善履职评价问卷,提升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对董事会及董事、监事评价涵盖履行忠实义务情况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共涉及战略管理、
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 30 项指标。对高级管理层评价主要包括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及领导
力评价,监事会重点关注风险类、监管合规评价及社会责任评价指标,大幅提升相关指标
考核占比。第三, 做实对董事、监事及高管层的年度履职监督评价,不断提升评价的全
面性和客观性。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和年度履职综合考评结果,形成对董事、监事及
高管层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提交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上报监管机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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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六、精细统筹规划, 持续提升监事会议事质效

           2020 年,监事会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履职需要,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8 次,审议 22
      项议案,审阅 45 项报告;提名与评价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 13 项议案;监督委员会会议
      11 次,审议 2 项议案,听取 35 项汇报;同时,监事依法合规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列席董
      事会会议 16 次。监事会聚焦国家宏观政策、监管重点和业务发展热点, 在完成常规审议
      事项等“规定动作”基础上,强调对政策性、系统性、合规性、苗头性等问题的监督。第
      一,提高会议统筹性和前瞻性。梳理内外部要求,年初发布年度会议日历,并紧密结合新
      政策、新要求,对会议日历进行调整更新,合理安排议题讨论程序和时间,提升会议精细
      化管理水平。第二,进一步丰富监督内容,所议事项紧扣全行中心工作,涉及全行经营发
      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在此基础上,会前对议题进行深度阅研,会中抓关键、抓问题进
      行广泛研讨,由此形成的监督意见和建议更具有实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三,加强
      对监督意见的督促落实。监事会办事机构及时将监事会会议及监事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会议形成的主要监督意见进行梳理,将需要落实和传导的事项和内容分解到董事会及
      高管层,并通过督办简报形式进行跟踪督导,对问题整改的进度、措施和成效进行评估。
      第四,不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按照监管规定,积极组织开展监事培训,内容涉及新证
      券法要点、《九民纪要》公司纠纷部分、三重博弈下的宏观大势研判和新冠疫情中的宏观
      政策与微观对策、清理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和并购重组、
      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监管要求、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监事权利义务与
      责任及治理经验分享等。通过学习,拓展履职视野、丰富工作思路、提升监事履职能力。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
      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本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及管理
      实践,持续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与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等相适应的
      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加强压力测试与流动性应急预案管理,主要流
      动性风险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管理和资本计量高级办法
      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本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持续完
      善资本管理机制,强化资本约束,优化资本配置和考核,努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稳步增
      强资本实力,缓解资本约束,完成 500 亿二级资本债券和 200 亿小微金融债发行;有效实
      施资本计量方法,建立健全各类风险计量和应用体系。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压力测试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本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按照监管规定建立压力测试
      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压力测试并报送中国民生银行本公司及集团全面
      压力测试报告。按照给定的假设情景和测试实施方案,通过构建内部模型,对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整体信贷风险、房地产贷款风险、国家宏观调控行业贷款风险、地方政府平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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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六

贷款风险、表外业务信用风险、表外理财产品风险和客户集中度风险等领域开展压力测试,
重视压力情景下的风险暴露情况分析及结果运用,促进了本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七、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关注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和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
别根据国内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本公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者造成本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本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在 2020 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内部控制情况

    本公司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
议。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存在重
大缺陷。

    八、监事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回顾 2020 年的监事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监管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
和不足。

    一是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度不足,相关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监督保障
机制有待强化,监事会办事机构独立性不足,人员配置及履职能力亦有待优化。三是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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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二
                               议案六

      险二三道防线部门沟通协调及工作统筹安排的监督合力尚未充分发挥。四是监督手段和方
      法仍较为单一,监督精准度和深度有待提升。

            九、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将会更加复杂和充满挑战。民生银行监事会将继续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和董事、高管等履职情况进
      行全覆盖式监督。重点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对监事会各项工作的统领

          一是强化党建对监事会各项工作的引领,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监事会工作中的政治核
      心和监督保障作用。二是抓实机制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以监事会监督为主线,综合运用
      纪检监察、巡视等党内监督成果,进一步拓展监事会监督维度,发挥监督效能。三是探索
      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履职情况,作为对属于党委班子成员的董事、监事和高
      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是强化监事会监督成果运用,完善监督成果核查移交机制;同时,通过实地调研等
      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分支机构和基层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督促各项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二
      是丰富监督手段,特别是充分借助内外部审计力量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经营管
      理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三是建立健全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
      积极探索通过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促进监事会监督效能
      的充分发挥。

            (三)围绕国家政策落实和全行改革发展,依规高效运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聚焦董事会及高管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各项监管要求的情况,
      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二是持续督导科技金融、重点区域
      规划布局等关键战略的实施,根据需要适时对实施进展和效果开展专项调研和评估。三是
      围绕公司战略实施和重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重点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调
      查。加强对热点、重点业务的风险管理、业务协同、流程管理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监督。
      例如,通过调研、督导等形式,围绕“民营企业的银行、数字金融的银行、一体经营的银
      行、精细管理的银行”战略落地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与纪委、发展规划部等加强协同。重
      点关注信贷管理提升和不良贷款处置、问责、管理提升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报告、
      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动态跟踪监测,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纪检、审计、风险条线相
      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关注组织机构改革、人力资源及薪酬体制改革,促进全行持续
      稳健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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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六

    (四)多措并举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筑牢稳健发展基础

    综合运用会议审议、专题汇报、专项审计及现场调研等方式方法,以风险管控、内控
合规和财务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一是深入了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
况、风险偏好制定及传导情况、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同时,重点关注流动性风险、利率风
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声誉风险、科技风险、洗钱风险、资本管理及表外业务、资产
管理等重点业务及新业务风险管控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提示。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内控合规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内部控制体系、新业务和新产品管理制度、关键风险环境内控建设
情况、案防工作情况、反洗钱工作情况以及内控合规问责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同时,
结合内外部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督导工作。三
是通过定期听取经营情况、定期报告编制情况、财务报告审计、审阅结果汇报,强化对公
司重大财务决策及执行情况,重要财务数据变化及监管指标、财务预决算完成情况、收购
出售资产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资产负债管理和资本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财务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财务资源的精准配置,提升财务管理专业化、精细
化水平。

    (五)强化履职监督,提升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效果

    一是做好年度董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工作。完善履职评
价方案,优化履职评价流程,规范履职评价意见。二是以会议纪要、督办反馈、约谈记录、
履职记录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日常履职档案,在此基础上,推动
监督机制的全方位、立体化以及监督模式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对全行薪酬政策及
高管薪酬方案科学性、合理性的监督,促进公司塑造价值导向的激励文化,增强可持续发
展能力。

    (六)加强监事会履职能力建设,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根据《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健全
监事会运作机制,强化监督保障,明确合规履职清单,规范监事履职行为和评价标准,确
保监事会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二是围绕监事会工作,开展金融同业交流学习;组织监事参
加监管部门的年度培训,并围绕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趋势,监管部门新的规定和要求及银
行业公司治理现状,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管控及财务报告分析等相关内容,举办专
题培训活动,丰富本公司监事会履职手段和内容,提升监事履职专业性。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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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二
                               议案六




             附件: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 2020 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监督评价
      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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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 2020 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
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监督评价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
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现将履职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一
是组织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会议内容、议事机制
和议事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了解董事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二是通过听取汇
报、调研检查、监督工作函及问询约谈等多种方式,对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管理、
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了解董事会及董事在相关领域履职情况;三是完善董事履
职评价问卷,细化内容、丰富信息,进一步增强评价的主动性和深入性。组织开展董事自
评、互评,结合董事日常履职客观记录,最终形成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二、对董事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经济衰退,各种因素叠加
对中国经济社会造成了全面且深刻的冲击,对商业银行经营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董事
会积极主动应对经营环境变化,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扎实服务实体经济;规范公司治理,
变革优化体制机制;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聚焦重点战略,优化商业模式,调整
业务结构;努力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民生银行各项事业保持稳健发展势头,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总资产余额 69,502.33 亿元,各项存款余额 37,281.74 亿元,各项贷款(含
贴现)余额 38,539,31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43.09 亿元;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6.8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51%,不良贷款率为 1.82%。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各项监管规定,严格遵守沪港两地上市规则,积极履行《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在战略规划、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重大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

    (一)坚定践行国家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020 年,董事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把握经济环境及行
业发展趋势,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持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承担
社会责任,推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新发展理念、工具融入经营管理。一是坚
决贯彻“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结合自身要素禀赋、资源优势和客户需求,支持相
关企业复工复产,着力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小微

                                       25
                议案二


企业、普惠金融发展。二是顺应可持续发展的大势,加快布局绿色金融,发挥金融对低碳
绿色经济的支持作用,利用信贷投放调节手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
风险,将绿色信贷理念贯彻于信贷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指导统筹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行
业授信结构。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推动业务“脱虚向实”,严防资金空转套利,推动
信贷资源向符合战略导向的区域和领域倾斜,持续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合理控制房地产
贷款规模,加强科创企业支持和储备。四是强化扶贫力度,进一步完善定点扶贫模式,大
力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资助社会公益力量参与扶贫。五是积极深化“以客户为中心”
的理念,督促高管层完善消保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强化产品和服务全流程管控。

    (二)落实三年行动方案,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0 年,董事会积极落实银保监会《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统
筹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型和有效性。一是积极推进将
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党委“三重一
大”事项决策机制和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
用。二是根据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股权管理制度体系,制定《股东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强化股东资质审查,持续开展主要股东股权评估。
三是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审核和披露,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监控与核查,提升
关联交易管理的合规性与有效性。四是进一步完善本公司并表管理机制,优化集团并表管
理治理架构,促进集团化管理、并表管理与附属机构管理三者有机统一,积极推进集团风
险管理、资本管理、内控合规、业务协同和并表系统建设,完善附属机构公司治理,打造
“一个民生”协同体系,提升集团公司治理运作实效。

    (三)依法合规完成董事会换届,实现平稳运作和高效决策

    2020 年,董事会严格落实银保监会党委指示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
在依法合规原则的指导下,顺利平稳完成换届。与此同时,董事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积极组织董事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进一步提升董事
会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运作实效。全体董事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实现董
事会优质高效运作。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 16 次,审议通过 138 项议案,听取 33 项报告事
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41 次,其中: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 7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会议 7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8 次,共审议 156 项议题,听取 27 项报告事
项。召集股东大会 3 次,审议批准议案 46 项。董事会议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在战略引领、风险约束、审计内控、关
联交易管理、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高
效决策,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6
    (四)持续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0 年,董事会持续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变革优化,为高质高效发展提供坚实保
障。一是提升企业文化,推动全行把“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融入
服务文化、营销文化、信贷文化、风险文化及合规文化之中,规范银行行为,促进可持续
发展。二是强化战略引领,指导制定中长期发展策略,引导全行将战略重心向“全面落实
党和国家政策、严防系统性金融风险、构建稳健长效发展基础”方向转变,明确“将我行
发展成为特色鲜明、持续创新、价值成长、稳健经营的一流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三是
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战略,督促高管层夯实科技金融战略落地基础,优化科技治理体系,
推动科技、网金与业务深度融合,增强直销银行独立经营能力,提升科技赋能业务成效。
四是激发组织活力,改革公司业务管理体制、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优化同业及金融市
场管理模式,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的同时,促进了体制机制优化。督促高管层探索敏捷组织
运行模式,突出战略性业务和关键性管理,推动机构变革,改进流程效率。五是树立“人
才价值本位”观念,推动开展专业技术序列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塑造合规稳
健、重视基础的绩效导向,建设与战略和发展需要相匹配的专业人才队伍。

    (五)坚守风险底线,塑造合规经营核心竞争力

    2020 年,董事会认真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要求,始终坚持审慎的风险理
念,保持风险管理的战略定力,持续关注各类风险演化和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一是定期
审议全面风险报告、听取风险管理专题汇报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修订完善风险偏好和政
策、风险管理考核指标,不断优化风险偏好的管理机制、传导机制和导向作用,强化对集
团层面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数据治理等关键要素的管控。压实
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责任,提升全面风险的统筹管理。二是围绕“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
的理念,督促高管层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以及内部控制
三道防线体系,及时审阅高管层和内外审计机构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持续监督内部
控制管理的有效性。就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案防工作、征信合规及从业人员行为管
理等重点领域,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督导高管层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健全内
控合规的长效机制。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要求,有力推进年度监管通报、后续整改评估现场
检查、市场乱象检查回头看、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现场检查等监管检查指出问题的整
改问责工作,督促全行进一步树立合规经营的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合规对经营管理的硬约
束。

    (六)加强资本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0 年,董事会以改革发展与价值提升为导向,深入贯彻资本约束和价值创造理念,
通过完善资本预算、配置和考核管理,引导资源合理有效配置,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先后
审议了《中国民生银行 2020 年度资本战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资本管理规划》等议案并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密切关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实施进展情况,
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促进本公司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坚持内生积累和外

                                       27
                议案二


部补充并重,完成 500 亿二级资本债券和 200 亿小微金融债发行,稳步增强资本实力,缓
解资本约束,为更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和本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七)切实履行薪酬管理职能,完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2020 年,董事会结合外部经济环境和内部发展态势,认真研究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
策,推动全行构建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升人力资源竞争力。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风险金及薪酬执行情况报告,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要求。进一
步优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完善考核标准,强调风险合规类指标权重,强化对服务质
量、消费者保护、绿色信贷、普惠金融等方面的关注,突出服务国家宏观战略和实体经济、
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坚持合规引领,不断提升考核激励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审慎性,建
立健全收益与风险相适应、短期与长期相协调、精神和物质兼备的激励约束机制。

    (八)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继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020 年,董事会不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统筹加强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对股东大会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年报、定期财务报
告等重要信息进行了及时、真实、完整的披露。在扎实做好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同时,继续
推进自愿性信息披露,拓展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透
明度,保障投资者及时、公平获取公司重大信息。同时,董事会持续完善全行声誉风险管
理体系及声誉风险处置机制,对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进行实时监控,严格履行在
审批、检查、监督等各项职责,为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提供了重要保障。

    监事会认为:2020 年,董事会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
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履行了战略管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激励
考核和重大信息披露等重要职责,议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
不断提升,有效促进了公司改革发展。

    监事会对董事会未来工作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一是进一步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
理有机融合,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行。二
是健全股东股权管理的体制机制,促进股权结构明晰化和股东行为规范化,切实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质效。三是积极贯彻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要
求,推进普惠金融,促进消费升级,推动金融和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数字化转型,持续提
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工作,激发组织与人
才活力,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和潜力。五是严格遵守国家政策与监管要求,进一步健全
风控体系、夯实内控基础,全面提升合规经营理念和银行文化。

    三、对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董事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本年度,各位董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诚实勤勉,认真履职,如实报告本人相

                                         28
关信息及关联关系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义务,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本公司监事
会监督。

    本年度未发现公司董事存在泄漏公司秘密、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
益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二)董事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本年度,各位董事能够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较好地履行相
关职责。能够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
认真研究审议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监事会对董事日常履职监督档案,所有董事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均超过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均符合监管要求。
未发现公司董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的行为。

    公司董事能够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履行重大决策职能,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核
心作用;能够在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并购、并表管理、关联交易、资本管理、风险管理、
内控合规及高管层的选聘和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中认真履行职责,并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
和从业经验,保证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能够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签署相关意见,
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能够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课题研究、调研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年度,独立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
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对重大关联交易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完
整性和真实性等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工作时间均满足监管要求。

    (四)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本年度,执行董事恪尽职守,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
董事会决议;能够保持战略定力,聚焦重点业务,强化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建设,保持质
量、规模和效益的均衡发展;能够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本公司经营情况及相
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了解本公司运行状况。

    (五)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本年度,非执行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类重要会议,充分审议议案,加
强与高管层的工作交流;能够主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银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从
本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注重发挥与主要股东的沟通桥梁作用;能够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
提升董事会运转效率和履职效能。

    监事会认为:2020 年,本公司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
履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和人事决定,及时了解经营管理情况,广泛开

                                      29
                    议案二


展调查研究,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全行健康
发展,维护本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以及存款人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监督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各位董事履职评价
结果均为“称职”。


                姓名                             职务                           评价结果
               高迎欣                    董事长、执行董事                          称职
               张宏伟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称职
               卢志强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称职
               刘永好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称职
               郑万春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称职
               史玉柱                        非执行董事                            称职
               吴   迪                       非执行董事                            称职
               宋春风                        非执行董事                            称职
               刘纪鹏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李汉成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解植春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彭雪峰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刘宁宇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洪   崎                  原董事长、执行董事                         称职
               田溯宁                    原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注:

     1.原董事洪崎任职时间截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原董事田溯宁任职时间截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

     2.上表未包含翁振杰、杨晓灵、赵鹏、曲新久,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董事任职资格尚待银保监会批复。




                                                    30
附件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民生银
行监事履职评价试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 同
时组织开展了对公司监事的履职评价工作。现将履职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对监事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一是统计核
实监事日常履职客观记录,对监事出席、列席会议情况及参加调研评估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二是查阅监事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对其就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管理等领域履职情
况进行监督评价。三是统计核实监事参加培训情况,对其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进行监督
评价。四是完善监事履职评价问卷,组织开展监事自评、互评,结合监事日常履职客观记
录,最终形成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二、对监事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监事会认真贯彻《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落实“两个
一以贯之”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与健全公司治理、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紧密结合,聚焦关
键领域, 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能,不断强化对董事会及高管层的
履职监督,有效保证了本公司公司治理依法合规运行。

    (一)强化依法合规履职,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

    2020 年,监事会严格落实银保监会党委指示精神和总行党委要求,按照依法合规原则,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监事候选人提名人资格、提名程序等
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事会换届选举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周密安排,组织协调各方,
顺利完成股东监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换届选举工作。

    在顺利完成换届工作的基础上,构建监事会合规履职保障体系,建立合规履职要求知
识库、梳理权责清单、完善议事规则、优化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监督工作,持续完善
监事会运行机制,促进公司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二)高质量召开监事会会议,有效履行法定职责

    监事会多措并举提升会议效率和监督效果,坚持问题导向,强调对政策性、系统性、
合规性、苗头性等问题的监督。一是提高会议统筹性和前瞻性。紧密结合新政策、新要求,
发布年度会议日历。会前对相关议题进行深度阅研,合理安排议题讨论程序和时间,提升
会议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所议事项紧扣监管要求和全行中心工作,涉及经营管理中的难

                                       31
                 议案二


点、痛点、堵点,在深入研究与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监督意见和建议更具有实质性和专
业性。三是加强对监督意见的督促落实。会后及时将需要落实和传导的监督意见分解到董
事会及高管层,并通过督办简报形式进行跟踪督导,对问题整改的进度、措施和成效进行
评估。全年,监事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8 次,审议 22 项议案,审阅 45 项报告;提名与
评价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 13 项议案,听取 2 项汇报;监督委员会会议 11 次,审议 2 项
议案,听取 35 项汇报;监事依法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3 次、列席董事会会议 16 次,会议过
程中积极履行议事监督的各项职责。

    (三)紧扣发展大局,不断提高重点领域监督质效

     2020 年,监事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强化董事会和高管层在政策落实、
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及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履职情况的监督,有效地发挥了监
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本公司稳健、合规发展。围绕重点监督事项,全年共形成
48 份监督工作函、9 期监督工作督办简报及 2 期同业比较分析及经营指标监督报告。

    第一,开展战略监督,促进重大政策和改革规划的贯彻落实

    2020 年,监事会加大对董事会、高管层落实国家有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普惠金融、
稳企业保就业等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监管要求的监督力度。一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
和监管机构相关重大政策精神,通过审阅年度普惠金融工作总结、小微金融暨普惠金融发
展情况报告及听取信贷资金投向管理专项审计汇报等方式,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监督机制,
发出监督工作函要求全行做好疫情期间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
济发展。二是深入了解科技金融战略制定和执行情况,要求董事会及高管层进一步明确科
技金融战略规划,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提升科技赋能业务成
效。三是重点关注全行绩效薪酬改革和组织效能提升改革,进一步发挥薪酬在公司治理和
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督促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的相关规范
化管理要求,推进全行塑造稳健合规的激励文化。

    第二,加强风险管理监督,推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提升

    2020 年,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各类实质性风险的监督,推进本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的提升。一是加强对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在审阅年度风险管理报告、董事会年度风险管
理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听取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情况汇报,重点关注全面风险管理的
体系建设、机制优化、落地执行及数据与系统情况。发出监督工作函,要求董事会及高管
层就风险偏好引导力、风险统筹管理以及各类实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二是加强对关键风险领域的监督。听取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公司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情况、
全行问题资产专业化经营专项审计情况、呆账核销、流动性风险等专题汇报,并审阅市场
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国别风险、外包风险、大
额风险暴露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压力测试、信息科技风险及数据治理等专项报告,积
极参与对小微金融、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专项评估工作,重点关注管理机制、管理策略、
管理方法及管理成效,并从监事会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审阅集团并表报告并听取并

                                        32
表管理专项审计情况汇报,要求董事会及高管层严格履行在并表管理中的职责,健全涵盖
附属机构的并表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集团各类风险管理协同统一,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不
断完善。四是听取资本管理及资本计量方法专题汇报,并审阅资本管理、资本战略及内部
资本充足率评估专项报告,持续关注董事会及高管层在资本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第三,强化内部控制监督,督促建立合规经营核心竞争力

    2020 年,监事会聚焦“依法合规整改年”这一主题,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审阅专项报
告、监督工作函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监管检查问题整改的督导力度,推进全行稳健、合规发
展。一是听取年度监管通报、后续整改评估现场检查、市场乱象检查回头看、影子银行和
交叉金融业务现场检查等监管检查指出问题和整改情况汇报,定期汇总监管处罚情况,检
视整改进度、整改效果和问责情况。二是审阅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案防工作报告及合规风
险管理报告,并听取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审计发现、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部分分行全面内
控评价汇报,了解总行及经营机构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计量、内部控制措施、信息
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相关的内控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内控合规组织架构调整和职
责分工、内部控制体系、合规风险管理情况,以及内控合规问责情况,关注对于新业务、
新产品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关键风险环节的内控建设情况,推动本公司进一步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三是审阅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董事会消费者权益
保护指导意见,听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及征信合规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对相关政策、制
度、程序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了解董事会及高管层履职情况并督促问题整改,促进全行
提升管理有效性。四是审阅年度从业人员行为评估报告并听取相关汇报,督促董事会及高
管层建立健全职责明晰、相互制衡、覆盖全面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

    第四,深化财务监督,助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2020 年,监事会重点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层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一是审议本公司
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及定期财务报告,对本公司效益及股东回报、业务规
模、资产质量等进行深入了解和评估。二是听取外部审计师关于本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情况
汇报,重点关注问题及不良资产处置、理财业务等关键领域,核实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客
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审计师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强化对关联交易管理的监督力度,
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种类、定价政策、审批程序和标准及关联方确定。根据监管要求和本
公司内部管理程序,审阅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月度重大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及关联交易
管理专项审计汇报。四是定期听取全行经营情况汇报,并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同业经
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形成同业经营情况分析及经营指标监督报告,就盈利能力、规模增
长、资产质量、监管指标、发展与效率等方面向高管层进行必要的提示,供经营决策参考。

    (四)围绕监管重点,扎实开展履职监督和评价

    2020 年,监事会对标监管要求,通过拓宽履职评价维度,丰富履职监督手段, 形成
以日常履职监督为基础,年度履职监督为主线的履职评价体系。一是建立履职评价常态化
工作机制。监事每次列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审阅报告、参与调研

                                      33
                议案二


评估,均会形成监事履职记录,对董事会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及董事在战略、
风险、内控等方面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二是围绕监管要求和履职监督重点,进一步丰
富履职评价内容,持续完善履职评价问卷,提升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对董事会及董事、
监事评价涵盖履行忠实义务情况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对高管层评价重点关注风险类、监
管合规评价及社会责任评价指标,并大幅提升相关指标考核占比。三是做实对董事、监事
及高管层的年度履职监督评价,不断提升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
况和年度履职综合考评结果,形成对董事、监事及高管层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体现监
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五)持续创新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2020 年,监事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确保监事会监督职责进
一步做实做细。

    一是将党内监督与监事会履职监督紧密结合。树立协同监督理念,在信贷投放、不良
贷款管理、呆账核销、内控合规等领域的监督工作中,与纪检、审计等部门充分沟通,整
合监督资源,围绕监事会履职监督重点,发表监督意见,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了监
事会监督的有效性。

    二是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将监督工作嵌入董事会议事流
程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有效提升监督效能。如针对本公司问题资产情况,组织监事列
席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对核销问责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的监督意见并通报董事会。

    三是健全监事会工作督办机制,强化监督成果的核查和运用,实现监督闭环。通过发
送监督工作函提示问题,编制监督工作督办简报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全程督办、跟踪问效,
以此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实现监事会对关注事项的有效监督。

    四是持续推进监事会监督数字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信息、内
外部大数据的分析、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通报传达重要报告和文件。通过在管理体系中
内嵌监事会合规履职电子清单和合规履职要求知识库,实现了监事会履职精准对标,提升
了监督动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对监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本年度,各位监事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职务
变动、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关联方变动等个人信息,自觉维护股东及全体员工利益,未发现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干涉经营管理层的经营活动、泄漏与本公司有关的
商业秘密、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造成本公司重大损失等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




                                         34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本年度,各位监事能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重,按照公司相关工作制度的要求,
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公司赋予监事
的职责。未发现监事既不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为本
公司从事监督工作时间及亲自出席会议的次数均满足监管要求。

    (三)职工监事履职情况

    本年度,职工监事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认真履行对
董事会及高管层监督职责;能够不断创新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效能;
能够有效代表职工利益、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本年度,外部监事能够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调研评估,主动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并及时就发现的问题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关注股东与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五)股东监事履职情况

    本年度,股东监事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从本公司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出发,积极做好与
股东的沟通工作;能够全面了解本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层重
大事项议事决策过程和贯彻执行情况。

    (六)对监事 2020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本年度,本公司各位监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探索履职
监督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经过对监事的多层
次考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监事能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忠实
义务和勤勉义务,依法出席、列席公司各类重要会议,发表建设性意见;积极参加监事会
开展的各项调研和评估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不断强化对董事会及高管层监
督力度,提升履职评价实效;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增强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全体监事有
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广大股东及员工的整体利益,推进本公司稳健发展。
各位监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姓名                    职务                 评价结果

            张俊潼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称职
            郭   栋          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         称职
            鲁钟男                  股东监事                称职
            赵令欢                  股东监事                称职


                                         35
                  议案二


             李   宇                        股东监事                     称职
             王玉贵                         外部监事                     称职
             赵富高                         外部监事                     称职
             张礼卿                         外部监事                     称职
             李   健                        职工监事                     称职
             王   航                      原股东监事                     称职
             张   博                      原股东监事                     称职
             包季鸣                       原外部监事                     称职


注:

  原股东监事王航、张博和原外部监事包季鸣任期截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




                                                36
附件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
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评价试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
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现将履职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2020 年,监事会充分履行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一是通过列席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会议及各类经营会议,深入了解和掌握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战略及有关政策建
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并监督重要经营管理事项的议事决策过程和部署落实情况。二是通过
召开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风险管理报告等,并听
取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资本管理、压力测试、案件防控、内控合规、反洗
钱、消费者权益保护、薪酬考核政策等方面专项汇报,了解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理念、经营
业绩、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情况。三是通过对监管机构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督导,了解高级管理层对监管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整改进度和成效。四是通过高级管理
人员年度述职报告及领导力打分评价,全面了解其履职情况。监事会依据上述途径和渠道
获得的信息,重点关注风险管理、监管合规评价及履行社会责任等领域,按照监管规定对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二、对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评价

    2020 年,面对世界经济衰退、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
高级管理层在总行党委和董事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各项监管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
展,切实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较为圆满地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推动全行稳健发展

    2020 年,高级管理层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监管规定,统筹金融“抗疫”工作和服务经
济社会发展。一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
“六保”决策部署,降低资金价格,提高服务质量,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有效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确保全行未发生聚集病例。认真做好普惠金融领域工作,落实普
惠金融发展规划,给予民营、小微客户延期还款、主动续期、增加授信、降价减费等政策,
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二是落实产业和区域政策,积极支持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
重点领域信贷投放,严控房地产、政府平台、“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深入推动绿色信贷
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经济圈等国家战略区域的资源倾斜。

                                       37
                 议案二


三是针对监管机构开展的各类专项检查,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积极配合、全面整改,以
此为契机推动增长格局的重塑与经营方式的变革,有力保证了本公司的稳健运行。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转型发展

    按照董事会战略决策和战略要求,高级管理层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各项
改革措施的部署落地。一是优化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改革公司业务管理机制,深化风险
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同业、金融市场业务管理模式,打造网点专业化、标准化、垂直
化管理体系,推进重点业务交叉销售与协同系统化建设,深化附属机构业务协同机制。二
是健全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强化融合创新,赋能业务发展。完善科技金融制度顶层设计,
优化科技项目决策机制和管理流程;开展系统整合和架构升级,统一全行系统平台;搭建
集团一体化科技风险管控体系,深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应用;品牌影响不断扩大,业内
率先推出“5G 手机银行”。三是启动专业序列改革和基于岗位定价的薪酬制度改革,开展
“一个民生”标准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水平。

    (三)持续改善经营管理,经营业绩符合预期

    2020 年,高级管理层践行董事会提出的“回归本源,抓基础客群、基础业务,强基础
管理”理念,积极把握政策机遇和应对市场变化,强化客群服务,优化作业模式,创新产
品体系,为客户提供有深度、有广度、综合化的一揽子金融服务,经营业绩符合预期。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余额 67,403.53 亿元;各项存款余额 36,972.6 亿元;
各项贷款(含贴现)余额 38,331.3 亿元;2020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331.74 亿元;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9%;不良贷款率为 1.82%。一是业务发展创新应变,经营业绩实现
稳健增长。对公业务经营扎实推进,产品创新与推广成效明显;零售业务积极响应国家政
策,快速落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举措,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做大客群规模;金融
市场业务准确捕捉市场交易机会,加速产品供给,做好营销推动和客户管理,提升客户服
务体验。二是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和客户风险结构,降低成本,改善息差,强化资本
合规性管理,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围绕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加大 KPI 指标优化、考核激励
及督导推动力度,增强资源配置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构建一体化大运营平台,
创新“云运营”场景应用,稳步推进“智慧银行体验店”建设,优化集中运用异地互备机
制,提升应急能力。

    (四)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提升风险防范和管控能力

    2020 年,高级管理层深入贯彻监管要求,扎实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强化全流程质量控
制,弥补薄弱环节风险管理短板,资产质量保持相对稳定。一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的组
织架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促进风险管理与业务推动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明确
各类风险的一二三道防线责任,确保有序分工,流程顺畅。二是从“总体管控、风险排查、
差异化管理、优化机制”四个方面持续加强资产质量管控,提升估值管理水平,完善透明
化、精细化问题资产专业化管理,提升清收处置的效率和效能。三是优化内部评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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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额管理体系及压力测试和模型验证体系,不断完善风险工具建设,提升风险计量能力,
强化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创新业务及表外业务、科技风险、
声誉风险等重点风险领域的管控,并取得效果。截至 12 月 31 日,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
率、流动性覆盖率及资本充足率等相关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四是进一步提升并表风险管
理意识,完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架构,强化合规风险管理,保证附属机构
业务健康、平稳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2020 年,高级管理层不断夯实内控合规工作管理基础、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精细化管
理和主动管控水平,构建内控合规综合管理系统平台,推进反洗钱工作在持续强化履职管
理基础上向提升监管评价、建设集团化、专业化、智能化管理体系转变。一是深入推进“依
法合规整改年”专项活动,提升合规检查能力,加大合规风险主动暴露,建立合规问题整
改长效机制。二是通过实现制度跨组织和多人流转功能,优化制度合规审查流程,强化制
度建设全流程管控,提升制度体系规范性。三是完善合规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合规风
险管理履职能力建设、合规问题整改、监管评价提升、合规文化建设等重点事项考核权重,
提升重点工作成效。四是健全反洗钱管理体系,彰显反洗钱工作价值,强化反洗钱履职管
理,打造集团化、专业化、智能化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反洗钱监管评价。五是进一
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聚焦消保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努力提升消保工作
水平。

    监事会认为: 本年度,高级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
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经营转型、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有效加强风险管理能力,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深化合规经营理念,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高级管理层亦能够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在公司的经营决策、改革
发展和日常管理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

    监事会通过列席高级管理层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组织检查调研及年度考核评价等方
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持续性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本年度,各位高级管理人员能以广大股东利益和本公司整体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主
动接受监管部门和本公司监事会监督,依法合规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能够坚持服务实体经
济,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能够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快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能够坚持
审慎经营,严控风险,强化内控,全面提升合规经营理念和银行文化;能够推进各项体制
机制改革,以改革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监事会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超越职权范围行
使权力,或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谋取私利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的行为。高级管理层全体成员履职监
督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39
                议案二


               姓名                职务               评价结果
               郑万春              行长                 称职
               陈   琼            副行长                称职
               石   杰            副行长                称职
               李   彬            副行长                称职
               林云山             副行长                称职
               胡庆华             副行长                称职
               白   丹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称职
               张月波           首席审计官              称职
               欧阳勇            行长助理               称职

    四、监事会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在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关
注和改进的问题。鉴于此,监事会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持续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高级管理层应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深化改革,把监管机构各项要求融入本公司战
略规划、业务推进、产品创新、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一是加快推进数字金融
转型,建立健全与数字金融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风控模式、数据基础和系统架构。强化业
务、风险与科技协同创新,加大资源投入,深化全渠道客群经营,做大基础客群,打造差
异化产品服务体系和商业模式,提高线上化经营水平。二是加速推进全行组织机构改革和
人力资源及薪酬体制改革,优化组织管理体系,提升组织效能,弱化短期效益目标,强化
基础客群、基础服务和风险合规考核,为全行业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三是深化全员协同
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从产品、服务、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方面推动总行部门间、总分
行间以及母子公司间协同联动,打造综合化、一体化竞争优势。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确保党在全行各项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做到一手抓党建、一手抓经营,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行向纵深发展,推进机关作风根本转变。

    (二)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转型提升带来的挑战,高级管理层应严格落实各项监
管要求,严守合规底线,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流程。一是坚持“合规经营就是
核心竞争力”理念,倡导合规创造价值,加强合规宣传和警示教育,重视员工职业操守培
养,提升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防范道德风险发生。二是要严格规范各类业
务操作行为,加大合规自查力度和质效,加强风险排查与防范。三是强化整改问责机制,
针对违规违纪和不尽职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和代价,营造良性循环的合规经
营环境。


                                          40
    (三)深化风险业务协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一是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区域发展情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角度,确定业务整体方向
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加大风险与业务的协同力度,组合策略、中观政策、评审指引、营
销指引要共同发挥作用,形成业务推进合力,实现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与协同性有机统一。
二是加快构建智能风控体系,用技术赋能管理,做好风控数据、工具、系统的全面提升,
弥补全流程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三是强化各类风险管理,防范交叉风险及不同风险的叠
加传导,提升全类别、全流程、全机构、全产品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四是严守资产质量
底线,强化区隔管理和质量控制,拓展清收处置手段,充分落实并发挥问题资产专业化经
营的各项机制作用。

    (四)优化资产负债管理,切实推进轻资本转型

    高级管理层应进一步加强对宏观政策和市场形势研判,提升资产负债管理的科学性和
前瞻性。一是积极推动核心负债增长,优化负债结构。二是要根据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
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加快优质资产配置,压降低效资产特别是抵债资产和非
生息资产规模,降低资本耗用。三是以 RAROC 为导向开展差异化资本配置,资本资源全力
向战略业务、重点区域、资本回报高的业务倾斜,提升资本预算和配置的科学性、前瞻性,
优化资本计量规则,强化资本计量合规性管理,提升资本使用效率,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
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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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七



                              中国民生银行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报告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有关制度,结合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现将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专门委员会      会议费及    合计
             姓名              职务             年费
                                                                    津贴         调研费    (税前)

            高迎欣            董事长           37.50               4.25           7.50     49.25
            张宏伟           副董事长          72.00               6.00          16.00     94.00
            卢志强           副董事长          72.00               6.00          14.50     92.50
            刘永好           副董事长          72.00               6.00          15.50     93.50
            郑万春           副董事长          62.00               8.50          18.00     88.50
            史玉柱             董事            60.00               6.00          16.00     82.00
            吴   迪            董事            60.00               9.00          19.50     88.50
            宋春风             董事            15.00               2.25           3.50     20.75
            翁振杰             董事            60.00               6.50          17.00     83.50
            杨晓灵             董事            10.00               0.50           2.50     13.00
            赵   鹏            董事            10.00               1.00           3.50     14.50
            刘纪鹏           独立董事          60.00               9.50          19.00     88.50
            李汉成           独立董事          60.00               15.00         24.00     99.00
            解植春           独立董事          60.00               12.00         19.50     91.50
            彭雪峰           独立董事          60.00               12.00         18.50     90.50
            刘宁宇           独立董事          60.00               12.50         22.50     95.00
            曲新久           独立董事          10.00               1.50           4.00     15.50
            洪   崎          原董事长          52.50               5.25           9.00     66.75
            田溯宁          原独立董事         50.00               10.00         14.50     74.50

           注:

             1.本年度内董事任职情况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2.会议费及调研费根据实际参与情况于次月发放,上表为报告期内实际发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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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3.自 2020 年 4 月起,宋春风董事未领取董事薪酬;

4.上表中执行董事的薪酬不包含经营管理薪酬。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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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八



                                中国民生银行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报告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有关制度,结合监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现将 2020
      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专门委员会                合计
           姓名                       职务                        年费                  会议费
                                                                            津贴                   (税前)
          张俊潼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72.00       6.00       20.50      98.50
          郭    栋         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                 57.60       3.00       19.00      79.60
          鲁钟男                    股东监事                      48.00       6.00       21.50      75.50
          赵令欢                    股东监事                       8.00       0.50        3.50      12.00
          李    宇                  股东监事                       8.00       1.00        5.00      14.00
          王玉贵                    外部监事                      48.00       6.00       21.50      75.50
          张礼卿                    外部监事                       8.00       0.50        4.50      13.00
          李    健                  职工监事                      36.00       2.25       15.00      53.25
          王家智          原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                14.40       0.75           -      15.15
          王    航                原股东监事                      40.00       5.00       16.50      61.50
          张    博                原股东监事                      40.00       2.50       14.00      56.50
          包季鸣                  原外部监事                      40.00       2.50       14.00      56.50

           注:

               1.本年度内监事任职情况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2.会议费根据实际参与情况于次月发放,上表为报告期内实际发放金额;

               3.上表中职工监事的薪酬不包含经营管理薪酬。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九



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 2021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是本公司聘
请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公司,截至 2020 年底,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两年的外部审计服务。

    按照监管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办
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年度的审计
工作中,配备了专业的审计人员,保持了较高的专业服务水准和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提
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本公司提供了全面、客观、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根据本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聘任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满足续聘要求。

    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
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0 万元,
其中包括财务报告(国内和国际)审计服务费、半年度报告审阅服务费、财务报告季度商
定程序服务费、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以及二级资本债券和金融债券项目审计服务费,该费
用包括有关增值税以及培训费、差旅费等各项杂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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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十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
                             项授权期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
      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本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相关决议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
      权处理与可转债发行有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能够
      顺利实施,需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延长可转债相关决议有效期十二个
      月,并相应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可转债发行有关事项的授
      权期限十二个月。具体如下:

            一、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延长可转债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宜。授
      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可转
      债发行的实际情况,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一)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
      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利率、转股条款、赎
      回条款、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金额、评级安排等,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
      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
      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适
      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4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十

    (三)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
行情况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
修改和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备案等事宜;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
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
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决定聘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制作、
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修改、
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其他事宜。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在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允许并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
下事宜:
    (一)关于赎回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
《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
回时间、赎回比例及执行程序等;

    (二)关于转股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
况,全权办理与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转股价格,根据本次可转债转股
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工商
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以上事项办理后,均应及时知会董事会全体成员。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
核准的方案为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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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十一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予
                                 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为了满足本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根据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并灵活有
      效地利用本公司上市地融资平台,需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本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
      权,即,以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数量不超过于本次一般性授权获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本公司已发行 A 股及/或 H 股各自数量 20%的新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及优先股),
      并作出或授出需要或可能需要配发股份之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或转股权(包括认股权
      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
      本公司章程规定,在依照本段(1)、(2)及(3)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授予董事会于有关
      期间(定义见下文)内无条件一般性授权以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本公司的新
      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及优先股),并作出或授出需要或可能需要配发股份之售股建议、
      协议、购股权或转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
      证券):

          (1)除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可于有关期间内订立或授予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
      或转股权,而该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或转股权需要或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时或之
      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

           (2)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拟配发、发行及/或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
      发行及/或处理的新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及优先股),并作出或授出需要或可能需要配发
      股份之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或转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
      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各自不得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
      及/或 H 股各自数量的 20%(其中,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按照其转换为普通股之
      后的类别及股份数量计算);

          (3)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仅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例,及
      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
      上述授权。

          2.就本项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项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
      的期间:

            (1)本项议案通过后的本公司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4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十一

    (2)本项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3)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订根据本项议案赋予董事
授权之日。

    3.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
成后本公司股本结构等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改,以反
映本公司新的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如涉及),以及采取任何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任何
所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以及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等)以实现
依据本议案所实施的股份发行行为。

    4.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届时可转授权相关人士办理与股份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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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落实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
      的整体要求及意见,拟修订公司章程,补充、完善有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基础保障等重
      要事项,结合监管有关制度修订个别条款。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1.在第一章总则中增加党组织设置有关规定,新增第十四条。

          2.根据银保监会有关文件要求,修订第七章党组织(党委)第六十条,规定“党委书
      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进一步明确本公司党委的领导体制。

          3.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对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进行补充完善。

            4.删除章程原第一百二十九条及第一百九十六条部分内容。

            5.删除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关于高管担任董事人数的规定。

          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或排列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
      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草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50
附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草案)
               (原《公司章程》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新增第十四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
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二、第六十条 在本行中,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
简称“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党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党委成员组成。符合条件
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
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修订为:

    第六十条 在本行中,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
“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其
他党委成员组成。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
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
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三、第一百六十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本行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行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行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本行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51
    修订为:

    第一百六十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除不得担任本行董事的人员外,下列人
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 1%以上已发行股份;

    (二)本人或其近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 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三)本人或其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在本行、本行控股或实际控制的机构任职;

    (四)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不能按期偿还本行贷款的机构任职;

    (五)为本行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者本人或其近
亲属任职的机构与本行存在因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担保合作等方面的业务联系
或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利益关系,以致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情形;

    (六)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能被本行、本行主要股东、本行高级管理层控制或者施加重
大影响,以致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

    (七)本行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或在本行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员及其近亲属;

    (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条所称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
孙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等。

    四、删除“第一百二十九条 当反对和赞成票相等时,无论是举手还是投票表决,会
议主席有权多投一票。”

    五、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行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当董事反对票与
赞成票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

    本行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资本补充方案、重大股权变动、财务重组等重大事项时不应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且应当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修订为: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行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本行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

                                       52
理人员、资本补充方案、重大股权变动、财务重组等重大事项时不应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且应当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六、第一百七十六条 董事会由 1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本行董事会中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 2 名。

    修订为:

    第一百七十六条 董事会由 1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设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5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
                      项授权期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
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本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相关决议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
权处理与可转债发行有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能够
顺利实施,需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延长可转债相关决议有效期十二个
月,并相应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可转债发行有关事项的授
权期限十二个月。具体如下:

    一、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延长可转债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宜。授
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可转
债发行的实际情况,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一)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
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利率、转股条款、赎
回条款、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金额、评级安排等,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
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
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适
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三)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5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四)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
    行情况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
    修改和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备案等事宜;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
    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
    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决定聘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制作、
    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修改、
    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其他事宜。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在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允许并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
    下事宜:
        (一)关于赎回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
    《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
    回时间、赎回比例及执行程序等;
        (二)关于转股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
    况,全权办理与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转股价格,根据本次可转债转股
    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工商
    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以上事项办理后,均应及时知会董事会全体成员。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
    核准的方案为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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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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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
                      项授权期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
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本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相关决议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
权处理与可转债发行有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能够
顺利实施,需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延长可转债相关决议有效期十二个
月,并相应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可转债发行有关事项的授
权期限十二个月。具体如下:

    一、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延长可转债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宜。授
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可转
债发行的实际情况,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一)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
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利率、转股条款、赎
回条款、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金额、评级安排等,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
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
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适
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三)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7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四)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
   行情况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
   修改和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备案等事宜;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
   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
   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决定聘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制作、
   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修改、
   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其他事宜。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在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允许并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
   下事宜:
       (一)关于赎回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
   《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
   回时间、赎回比例及执行程序等;
       (二)关于转股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
   况,全权办理与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转股价格,根据本次可转债转股
   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工商
   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以上事项办理后,均应及时知会董事会全体成员。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
   核准的方案为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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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2020 年,本公司严格执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继续优化关联交易管理流程,完善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线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组织关联交易管理培训,确保关联交易审批
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有效提升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水平,保障了银行和全体股东利益,
现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完成关联方名单定期确认动态管理与发布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 2020 年初启动“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参与
授信和资产转移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方名单的更新征集工作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后,启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信息征集更新工作。
征集确认和梳理过程中,注重关联方性质揭示,确保名单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和可
操作性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敦促经营机构认真调查客户的股权结构和董监高任职情况,排
查关联方,对在经营中发现的关联方经确认后及时纳入关联方名单管理

    (二)持续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2020 年度,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继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各经营机构和业
务条线提前报备相关关联交易业务,达到相关审批及披露标准的,及时做好审批和披露工
作。全年共完成关联交易报备 607 项,审议关联交易议案 13 项,发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公告 13 份全年继续大力推进关联方集团统一授信工作,分别对主要股东关联方集团统一
授信进行了逐家审核,并及时提交董事会审批(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尚无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的关联交易),提高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效率,更好地控制了关联交易风险

    (三)推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与执行

    2020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积极推动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营层参照《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各项监管规定,结合关联交易管理系统流
程,制定印发了《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全面界定了关联交易操作环节,
优化了关联交易操作流程,细化了经营层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分工、关联方集团额度管理、
关联交易定价要求、关联交易数据统计、罚则等内容。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管理各项制度全面落实,推动经营层组
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线上、线下培训,开放全行学习,促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地
执行。




                                       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四)推动关联交易配套系统建设

          2020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继续推动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
      完成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全功能上线,实现关联交易管理流程系统化,完成行内重点业务系
      统的关联交易识别管控功能改造,增强了业务系统关联交易合规控制能力。

            (五)组织开展全行关联交易管理培训

          2020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推动开展全行关联交易培训工作,着力提升行内
      关联交易合规意识。一是组织 2020 年度全行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培训,全行业务骨干共 1300
      余人通过面授和直播形式参训。二是上线关联交易管理线上课程,由内外部师资制作 3 门
      课程在行内培训平台上线,并将部分课程纳入员工必修学习任务,进一步提升培训覆盖面。

            (六)加强附属机构集团层面关联交易管理及集团内部交易管理

          指导附属机构规范管理集团层面关联交易,进一步健全附属机构开展集团关联交易的
      管理机制,将附属机构集团层面关联交易整体管理落到实处继续规范集团内部交易,坚持
      合规原则风险隔离原则商业原则,对与附属机构发生的授信类内部交易实行集团统一授
      信管理,授信和担保条件不优于独立第三方;对附属机构与本公司及附属机构之间的非授
      信内部交易继续采用“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的管理方式年度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及时指导附属机构编制年度非授信内部交易预算,及时审批附属机构非授信类内部交
      易预算报告,要求管理层内部交易管理部门加强内部交易预算的报备管理,不断规范内部
      交易管理的监测审核报告控制评价等环节,实现了对内部交易的合规高效管理2020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接收内部交易报备 58 笔,全年审批内部交易议案 9 项

            二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 年,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独立运作,各位委员勤勉尽责,充
      分履行了董事会授予的职责2020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审议
      议题 24 项,听取 3 项报告事项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议案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议案名称
                                               个数
                                                      一、审议事项
                                                      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                                 的议案;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2020 年 3 月 16 日    2     2、关于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及 2020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报告事项
                                                      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的汇报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                                 一、审议事项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9     1.关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授信的议案;

                                                       6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2.关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议
                                               案;
                                               3.关于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议
                                               案;
                                               4.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
                                               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
                                               5.关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
                                               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
                                               6.关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
                                               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
                                               7.关于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
                                               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
                                               8.关于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
                                               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9.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 2020 年
                                               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二、报告事项
                                               2019 年度中国民生银行集团内部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 年 6 月 2 日    1   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内部交易的议案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1.关于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                               授信的议案;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    3   2.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
2020 年第四次会议                              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2020 年度关联方名单》的议案。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
                                               2.关于调整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 2020 年度非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    2
                                               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2020 年第五次会议
                                               二、报告事项
                                               关于 2020 年上半年中国民生银行集团内部交易执行情
                                               况的报告
                                               1.关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
                                               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关联
                                               2.关于巨人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议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   3
                                               案;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3.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个别条款的议案。




                                                6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1.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
                                                     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
                                                     2.关于本公司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
     第八届董事会关联
                                                     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2020 年 12 月 14 日   4
                                                     3.关于本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4. 关于 29 家民生村镇银行 2020 年度内部交易预算的议
                                                     案。

            三 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本公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客观,价格公正全部关联交易价格及收费均
      依据一般商业原则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确定,以不优于对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本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贷款贴现保函等银行常规的表内外授信业务截至
      2020 年底,本公司关联贷款 682.01 亿元人民币(以下金额如无特指,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
      授信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1)本公司对关联方的贷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
                                                    主担保方式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           11,500              -
      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押及保证     7,514              7,516
                                                    质押           5,100              2,40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4,100              4,100
      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质押及保证     6,617              6,619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押           4,673              4,275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           3,972              3,974
      UNITED ENERGY GROUP (HONG KONG) LIMITED 质押及保证           3,455              3,838
                                                    抵押           2,131              2,58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524                  -
                                                    质押           455                  -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3,056               -
      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           3,000              3,000
                                                    质押           1,197              798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           498                 500



                                                       6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温州新锦天置业有限公司(2)               抵押         1538                  不适用
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         1,147                680
成都恒基隆置业有限公司                  抵押         1,000                1,550
厦门京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抵押         770                   560
SHR FSST,LLC                           抵押         582                   698
CHINA TONGH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保证         505                   717
LIMITED
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质押         500                   250
                                        质押         450                   786
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
                                        抵押         -                     91
广州市汉国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     保证         440                   不适用
                                        保证         350                   不适用
厦门同欣诚工贸有限公司(2)
                                        质押         22                    不适用
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         350                   350
漳州唐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抵押         316                   436
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         300                   700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         300                   -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质押         250                   -
厦门高校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质押         200                   130
厦门市大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         200                   350
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         150                   150
草根同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            质押及保证   149                   150
江安德康饲料有限公司                    保证         50                    -
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质押         6                     1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                 387
四川贵达实业有限公司                    抵押             -                 280
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抵押             -                 150
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抵押             -                 110
上海市松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保证             -                 104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质押             -                 50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质押         不适用                18,000
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1)             抵押         不适用                3,675
                                        质押         不适用                333
阿拉善盟锋威光电有限公司(1)
                                        保证         不适用                96



                                           6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保证              不适用            70
      内蒙古庆华集团新能光伏有限责任公司(1)
                                              质押              不适用            59
                                              抵押              792               543
      关联方个人
                                              保证              42                24
      合计                                                      68,201           71,097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1.80              2.00
      关联方贷款利率范围                                        3.80%-8.95%       3.10%-8.95%

             注:

               (1)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已不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2)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未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2)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2020 年                  2019 年
                       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              4265                    2664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1.49%                    0.97%



             (二)日常关联交易

          (1)本公司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之日常关
      联交易

           2020 年,本公司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相关议案
      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并进行了披露根据本公司与大家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
      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费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服务费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 15 亿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服务费人民币 2.2 亿
      元

             本公司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有助于本公司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以进一步提升本公司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

          于该协议日期,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约 17.84%的股份,其为本公司
      的主要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请


                                                 6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参阅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发的关联交易公
告。

    (2)本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之日常关
联交易

    2020年,本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相关议案
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并进行了披露根据本公司与华夏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
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费用截至2020年12
月31日,服务费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服务费人民币0.34亿元

    本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有助于本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以进一步提升本公司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

    于该协议日期,本公司副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解除)。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集团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的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其他关联交易

    2020 年,本公司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理财债券承销托管
代销等服务业务,对于未达到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批的业务进行了报备本集
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于 2020 年末余额

                                                                               (单位: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余额                           余额
                                                  的比例(%)                       的比例(%)
拆出资金                                     -              -          350            0.1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          2,704            0.20         2,883            0.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1,633            0.35         1,725            0.34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527            0.41            244            0.2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87         0.17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117            0.56         11,996           1.17

                                             6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拆入资金                                          500             0.32               -                 -
      吸收存款                                       40,143            1.07        88,922             2.44

          注: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与关联方发生的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类关联交易中存在逾期资产,余额为人民币 6.00 亿元。本集团针对此项
      金融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1.1 亿元。

            (2)资产负债表项目于 2020 年末利率范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拆出资金                                                     不适用                   4.00%-7.2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4.10%-7.90%                  5.94%-9.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5.60%-6.00%                  4.40%-6.00%
      长期应收款                                               3.80%-4.75%                  5.40%-6.0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25%-3.70%                          不适用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0.00%-3.10%                  0.30%-3.80%
      拆入资金                                                       4.00%                          不适用
      吸收存款                                                 0.00%-5.20%                  0.00%-5.80%

            (3)利润表项目于 2020 年末发生额

                                                                                               (单位:百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
                                                           的比例(%)                               的比例(%)
      利息收入                                 279               0.10             228                 0.09
      利息支出                             1635                  1.08          1,700                 1.1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                      383               1.16             316                 0.55
      业务及管理费用(2)                   2,129                 4.40          2,088                 4.33

           注:1.主要为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收入,

      以及本集团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代理销售信托产品等收入(2019 年:主要为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收入);

           2.主要为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金融业务外包、产品采购等服务,民生置业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物业管理等服务,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科技开发等服务,鸿泰鼎

      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资产清收服务以及中和渠道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现金自助设备集中

      运维等服务产生的业务及管理费。




                                                          6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4)表外项目于 2020 年末余额

                                                                              (单位: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余额                                  余额
                                          的比例(%)                              的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2,115                   0.49          2,733                  0.49
开出保函                  2,117                   1.33          2,313                  1.45
开出信用证                   300                   0.26             365                  0.27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363                   0.01             281                  0.01

    (5)2020 年末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

                                                                              (单位: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                               37,120                     53,430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0.98                      1.56

    (6)与本公司年金计划的交易

    本集团与本公司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除正常的供款和普通银行业务外,2020 年度及
2019 年度均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7)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参与本公司计划、直接或间接指导及控制本公司活动的人员,
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同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往来。具体业务包括:发放贷款、
吸收存款,相应利率等同于本公司向第三方提供的利率。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向关键管理人员发放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0.04 亿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0.05 亿
元),已经包括在上述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中。

    本公司 2020 年度计提的关键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包括工资和短期福利合计人民币 0.95
亿元(2019 年:人民币 1.31 亿元,此等薪酬已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补充公告》进行了重述)。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执行董
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中,人民币 0.33 亿元是本公
司按照上述人员绩效薪酬的不低于 50%的比例计提(2019 年计提比例不低于 50%,计提金额
为人民币 0.47 亿元),并实行延期支付的部分。待上述人员在本公司任期结束时,视其履
职情况确定应支付金额。如在规定期限内出现上述人员职责内的风险损失,本公司将有权
止付并追偿已付金额。2020 年本公司为关键管理人员投保补充养老保险,投保金额为人民
币 0.10 亿元。


                                          6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本公司全薪履职的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0 年
      度税前薪酬总额尚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批准后,本公司将另行披露。预计未
      计提的薪酬不会对本集团及本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 内部交易管理情况

          2020 年,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中国民生银行并表管
      理办法》以及《中国民生银行内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合规风险隔离
      商业为原则,对与附属公司发生的授信类内部交易实行集团统一授信管理,授信和担保条
      件不优于独立第三方;对与附属机构之间及附属机构之间发生的非授信类内部交易实行
      “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管理方式,集团内部资产转让理财安排同业往来服务收费代理
      交易等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评估和判定其背景真实交易目的和交易路线合理的基础上方
      能开展;对于构成重大内部交易的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董事会
      进行审批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民生
      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
      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和《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 2020 年度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内部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第八届董
      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9
      家民生村镇银行 2020 年度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

          其中,《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关
      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民生加银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议案》和《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参股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经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内部
      交易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28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6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2020 年,本公司内部交易情况如下:

    (一)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授信内部交易预算累计金额为 291.6573 亿元,
实际发生金额 37.2046 亿元,包括与本公司部分分行发生经营性租赁业务小区金融自助设
备租赁业务租赁资产保理及租赁服务贸易国内证业务等,上述交易均依据市场价格发生

    (二)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金额 711.295 亿元,实际
发生金额 163.687 亿元,包括尾随佣金房屋租赁费向本公司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与加银资
管互投对方管理的产品等,上述交易均依据市场价格发生

    (三)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金额 290.04 亿元,实际发
生金额 135.67 亿元,包括物业租赁费从资产管理计划中收取的管理费和投资顾问收入
支付民生银行托管费及其他服务费支付委托人收益以及民生银行自有资金委外投资收益
等,上述交易均依据市场价格发生

    (四)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金额 14.38 亿港元,实际
发生金额 5.68 亿港元,包括支付票据资管计划投资收益向转介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产
生的管理费委托民生银行进行基金托管产生的托管费等,上述交易均依据市场价格发生

    (五)民生村镇银行

    民生村镇银行与本公司之间的授信类内部交易业务种类主要涉及金融市场交易、票据
交易、贸金交易和综合交易。民生村镇银行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非授信类内部交易种类主
要涉及:系统服务费、委托服务费、购买和代销本公司理财产品等,均依据市场价格发生。
授信类与非授信类交易均按照预算限额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2020 年民生村镇银行与本公司之间授信类内部交易限额如下:

                                                                     (单位:亿元 )

                                                                             2020 年
              客户名称              金融市场类   票据类       贸金类         总限额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00         0.00             1.00
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      1.20         0.00             2.40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      1.00         0.00             3.50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80      1.20         0.00             2.00
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      2.00         0.00            10.00


                                       6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上海嘉定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        2.00      0.00         6.00
      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50      0.00         1.50
      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50      0.00         1.50
      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        0.00      0.00         1.50
      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        0.30      0.00         1.50
      浙江天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        0.30      0.00         1.60
      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00      0.00         1.00
      普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50      0.00         1.50
      腾冲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        0.30      0.00         1.50
      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1.00      0.00         4.00
      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00      0.00         1.00
      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        1.00      0.00         2.50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0        0.50      0.00         1.00
      钟祥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        0.30      0.00         0.60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00      0.00         1.00
      厦门翔安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        0.20      0.00         1.50
      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        0.50      0.00         1.80
      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00      0.00         1.00
      彭州民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0        0.50      0.00         2.50
      宁晋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0        0.20      0.00         0.70
      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00      0.00         1.00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        0.50      0.00         3.00
      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50      0.00         1.50
                           总计             45.60       15.50      0.00        61.10

          民生村镇银行与本公司的授信类内部交易业务种类主要涉及金融市场交易、票据交易、
      贸金交易和综合交易。全年授信类内部交易共 5 笔,均控制在预算限额内,具体使用情况
      如下:

          1. 民生银行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为天台民生村镇银行提供人民银行再贷款业务的
      担保,金额为 1.2 亿元,期限为一年。

           2. 民生银行与嘉定民生村镇银行开展存放同业业务,用于流动性风险演练,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存放 1000 万元至嘉定民生村镇银行,期限为 7 天。

           3. 民生银行与松江民生村镇银行开展存放同业业务,用于流动性风险演练,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存放 100 万元至松江民生村镇银行,期限为 7 天。




                                              7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4. 民生银行与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开展存放同业业务,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存放 1
亿元至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期限为 3 个月。

     5. 民生银行与綦江民生村镇银行开展存放同业业务,用于流动性风险演练,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存放 100 万元至綦江民生村镇银行,期限为 2 天。

    民生村镇银行与本公司的非授信内部交易种类主要涉及委托服务费与系统服务费。委
托服务费主要是民生银行为各民生村镇银行有偿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如风险防控、品牌建
设等服务,系统服务费主要是民生银行为各民生村镇银行有偿提供核心业务系统、大小额
支付系统、金卡系统、信贷业务系统、反洗钱系统、征信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管理信息
系统等系统,并已包含村镇银行并入民生银行新核心系统相关改造费用,预算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客户名称                     委托服务费                系统服务费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                    250000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                    250000
 上海嘉定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                    250000
 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浙江天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普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腾冲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50000
 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250000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                    250000
 钟祥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50000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厦门翔安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0000                    250000
 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7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250000
         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彭州民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0             250000
         宁晋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总计              19350000            7250000

           全年非授信类内部交易均控制在预算限额内,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截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客户名称             委托服务费        系统服务费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            250000
        上海嘉定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250000
        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浙江天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普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腾冲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250000
        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6900.00            250000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0665.24            250000
        钟祥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3995.16            250000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厦门翔安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7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一

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16157.70                    250000
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彭州民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0                    250000
宁晋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50000
                    总计            8147718.10                   725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7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
      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履职尽责条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本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换届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
      有六位独立董事,分别是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本公司独
      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
      六位独立董事为经济、金融、法律、会计、管理等方面的知名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丰富的专业经验和履职经历。六位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如下:

          刘纪鹏先生,1956 年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席、提名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刘先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
      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
      项目首席专家、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489)独立非执
      行董事、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715)独立非执行董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25)独立非执行董事、中
      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
      份代号:00952)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
      码:002643)独立董事、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300388)独立董事。刘先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经济研究
      中心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
      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处级学术秘书,亦曾任中航资本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05)独立非执行董事、大连万达商业地
      产股份有公司(曾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699,已除牌)独立非执行董事、
      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169)独立非执行董事、中
      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512)独立非执
      行董事。刘先生于 1983 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系,获学士学位,于 1986 年获中
      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刘先生具有二级教授、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职称和非
      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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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二

    李汉成先生,1963 年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李先生现任北京市尚公律
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事、董事会业务管理与风险防控委员会主任,北京尚公(海口)
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主任、专职律师,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为中国海商法协
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大凌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份代号:00211)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雪川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先生曾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主任,中华人民
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人事厅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高级法官。李先生于 1984 年获得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解植春先生,1958 年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解先生现任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
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90)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
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66)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
前海深港合作区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大学中国特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及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解先生曾任超人智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
市公司,股份代号:08176)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支付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
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8325)非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央汇
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光大
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上
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1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18)副行长、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总裁,亦曾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副会长(不驻会)、中国
证券协会副会长(不驻会)。解先生于 1982 年获得黑龙江大学哲学学士学位,于 1993 年
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 2004 年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于 2011
年 8 月至 9 月在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于 1999 年 4 月至 7 月在哈
佛大学商学院 AMP156 期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现为高级经济师。

    彭雪峰先生,1962 年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彭先生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东易日盛家居
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13)独立非执行董事。彭先生
曾任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燕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河北省沧州地
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01)
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57)
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46)独
立非执行董事、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35589)独立非执
行董事、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385)独立非执行董事、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95)独立非执行董事、第
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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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六届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及第五届北
      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十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第八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
      会委员、第九届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员、监事长、第七届及第八届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委
      员。彭先生于 2008 年获得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学博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证券法律事
      务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

          刘宁宇先生,1969 年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刘先生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辽宁资产评估协会副
      会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管理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辽宁万隆金汇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辽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
      公司,股票代码:600190)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于 2004 年在澳门科技大学获得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于 2012 年至 2013 年在北京大学现代企业管理(EMBA)高级研修班学习。
      刘先生现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澳州注册会计师、全国
      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曲新久先生,1964 年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曲先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兼
      职律师。曲先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副院长、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
      所长,曾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
      院副检察长、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曲先生于 2001 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
      学博士学位,拥有高校教师资格、律师资格。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审议 46 项议案,听取 3 项汇报;召开 16 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 138 项议案,听取 33 项汇报;召开 41 次专门委员会,审议 156 项议案,听
      取 27 项汇报。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积极履职,按时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对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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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二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发
               股东                    展与消                                                    关联交易
董事                      董事会                  提名        薪酬与考 风险管理 审计
               大会                    费者权                                                    控制委员
                                                  委员会      核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益保护                                                    会
                                       委员会

独立董事
刘纪鹏            3/3       16/16          -         6/6         4/4         -          2/2         7/7
李汉成            3/3       16/16          -         6/6         4/4        8/8         2/2         7/7
解植春            3/3       16/16          -         6/6         4/4        8/8         2/2          -
彭雪峰            3/3       16/16          -         6/6         4/4         -          8/9          -
刘宁宇            3/3       16/16          -         6/6         1/1         -          9/9         7/7
曲新久             -          5/5          -         2/2           -         -          2/2         2/2
离任独立董事
田溯宁            3/3       11/11         5/5         -          3/3         -          7/7          -

  注:

    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根据本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年报相关事项的会议邀请全体独立董事列席,刘

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列席了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2020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田溯宁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故第七届独立董事田溯

宁及第八届独立董事曲新久全年应出席会议次数少于全年实际召开会议次数;由于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第八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在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发生调整,独立董事刘宁宇全年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次数少于

全年实际召开会议次数。

        (二)独立董事实地考察与调研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之外,积极通过各种
途径关注了解行内各项情况,部分独立董事现场听取外部审计师的中期审阅计划和工作汇
报,听取关联交易管理重点工作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予以指导,赴分行指导风险评估。
独立董事还以不同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先后赴成都分行、广州分行、重庆分行开展专题
调研,深入了解分行经营管理、内控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提出管理建议。

        三、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
全体独立董事参与了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认真履行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核职责。
具体包括:审阅公司审计计划,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程安排、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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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二

      情况及审计意见进行沟通,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审阅
      年度财务报表,为年度财务报告的顺利编制与审计以及如期披露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020年度,本着公正、公平、客观、
      独立的原则,我们分别对《关于民生电商2020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关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等13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年度,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
      大担保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 200 亿元人民币的小型微型企业贷
      款专项金融债券,根据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500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根据有关规定,本期债
      券发行所募集资金计入公司二级资本。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任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认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提名及聘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结合本公司发展战略
      及高管候选人的履历情况,我们客观、公允地对 10 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后聘任,对本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薪酬政策及制度
      的执行情况、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

           (五)定期报告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年报、半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地开展工作,多次听取年审会计师审计/审阅计划以及审计/审阅工作汇报,及时与会计师
      沟通审计/审阅中发现的问题,审议了本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股东大会决议,确认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
      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外审会计师,分别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审计和境外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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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二

    根据合同约定,本年度就上述审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包含 2020 年度审计、2020 年
中期审阅、2020 年度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以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与审计
师约定的总报酬为人民币 950 万元。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本公司向股东实施了分红派息,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 2019 年现金股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0 元(含税),以本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股份 437.82
亿股计算,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161.99 亿元。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
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A 股、H 股股息已按规定于 2020 年 7 月向股东
发放,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
公告,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本公司信
息。本年度,公司在上交所发布 4 份定期报告和 105 份临时公告;在香港联交所发布 127
份中英文信息披露文件,其中包括海外监管公告 85 份。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本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工作方案,在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独立董事持续监督指导本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督促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体系,制定《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意见》,强化治理机制和工作督导,定期听取消
保工作报告,加强消保专题研究,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面、深入、有序展开。

    (十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独立董事大力支持本公司人力资源改革,坚定推进专业序列体系建设和岗位定价薪酬
改革,完善青年员工成长激励制度,激发组织活力,激励团队成长。

    (十二)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一致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文件
完备;各位董事勤勉尽职、充分表达意见和看法;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得到切实发挥,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高效、合规,重大决策科学、透明。
    本年度,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持续优化委员会服务和决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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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二

      提升决策支持的整体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改革转型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实施,督导经营层
      持续完善战略管理体系,建立战略管理长效沟通机制,督导开展战略执行效果评估。二是
      持续完善资本管理体系,组织编制未来三年资本规划及年度资本战略,审议各类资本管理
      报告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组织实施资本补充和资本监测,组织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助力改革转型战略顺利实施。三是继续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积极推进集团发展战略,
      有序推进重大投资决策,提升综合化服务水平。五是根据董事会相关决策,充分履行重大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职责,强化工作机制建设,拟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根据董事会相关决策,做好项目的实施推动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六是进一
      步强化附属机构管理,创新附属机构公司治理管理机制,加强附属机构董监事履职管理,
      持续强化附属机构战略管理,做好附属机构股权及对外投资管理,持续提升集团化水平;
      完善并表管理重点工作督导机制,持续优化集团并表管理系统,加强董事会监督评价与考
      核,提升集团整体协同效能。七是持续优化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工作机
      制,督导经营层持续完善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工作体系,制定《年度消
      费者权益保护指导意见》,强化治理机制和工作督导,并定期听取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
      保护、社会责任工作报告。八是完善数据治理工作机制,修订数据治理基本制度,听取数
      据治理半年度、年度报告,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管理质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本年内严格遵照董事会授予的各项职责,积极认真履职。一是依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范围内,结合董
      事及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
      核,开展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遴选与资质审查,关注并审核独董候选人的独立性、专业能力
      和经验、履职表现等方面,结合成员多元化要求,向董事会提出符合要求的董事候选人;
      在分析评价董事会成员架构及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基础上,向董事会提出执行董事候选人,
      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二是根据独立董事的年度工作情况,从年度履职概况、年度报
      告工作情况以及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审核了《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该报
      告已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报告。三是对郑万春行长,袁桂军、陈琼、石杰、
      李彬、林云山、胡庆华副行长,白丹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月波首席审计官、欧阳勇
      行长助理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后,提请董事会聘任。四是继续发挥在高级管理
      人员选拔任命过程中的职责作用,全年核准分行行长以及拟派驻担任附属机构董事长、监
      事长、总经理人员共计 12 人次,不断提升提名核准程序的规范性、透明性和科学性。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职责。一是为进一步规范董事履职行为,促进董事履职尽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全体董事 2019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二是根据董事会的
      授权及相关制度规定,研究设计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考核标准和方案,组织实施高级
      管理人员 2019 年度尽职考评工作,充分保证董事会全面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
      况,有效引导高级管理人员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统筹规划、有序推进高管 2020 年度考核
      工作,研究制定方案,明确 2020 年度考核原则、考核指标体系等重要事项,为高管考核
      工作提供指引。三是不断优化和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重点突出“合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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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二

营”和“风险管理”在绩效考核中的重要性。四是拟定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并将报
告依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拟定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审议确定总行高级管理人员职级薪档,专题听取高级管理人员风险基
金执行情况汇报。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董事会风险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工作的有效性与规范性,提升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质量。一是建立完善董事会风险管理
合规履职制度体系,强化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董事会风险管理
合规履职能力,依据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董事会风险管理履职指引》。指
引从建设风险文化、设定风险偏好、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及重大风险管理制度、审议或审阅
风险管理相关事项、风险监督等六个方面,界定风险管理职责、规范董事会风险管理流程,
成为董事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重要依据与主要抓手。二是强化对监管部门、董事会风险
管理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监督力度,扎实履行董事会对经营层的风险管理指导与监督等职责,
及时完成 2020 年董事会风险管理指导意见、2019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0 半年度专项风
险评估报告、专项风险调研、以及审议经营层的各项风险报告等工作,并加强了这些工作
的有效衔接与协同,形成从指导、执行到评估的董事会风险管理闭环。三是根据《中国民
生银行董事会关于重要风险制度的审查规则》,继续强化重大风险制度的审查监督,确保
董事会风险管理履职尽责,符合监管规定。督导对已有重大风险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
进一步规范了重大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的合规性、有效性,按照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需要,强
化了“外规内化”工作进程。全年累计审查、审议 7 项重大风险制度。四是根据《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听取讨论了多项风险管理专题汇报;按季研究并听取经营层
风险管理情况汇报,审议经营层各季度风险管理报告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提高财务报告
信息质量等方面,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工作职责。一是根据监管部门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要
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披露计划,组织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外部审计,重点关注财
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完成年度报告的审核工作;完成2019年度财务决算、2020年度财务
预算、2020年度中期财务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工作,有效保
证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听取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也建议,强化内部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审议内
部控制评价方案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导管理层及时采取措施,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有
效整改,推动内控机制持续提升。四是听取理财业务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反洗
钱工作审计报告等专项审计报告,督导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评价作用,强化审计结果
运用,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常态化。五是组织完成外部审计师工作评价及续聘意见,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费用,审阅外部审计计划,检查外部审计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的有
效性,协调经营层对外部审计做出回应。六是年内审核多笔呆账核销议案,根据外部规章
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审核修订《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完善董事会呆账核销事项工作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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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 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报告事项二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审核、审批与控制,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和流程改进等方面,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一是按照中国银
      保监会、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定期向主要股东、
      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等
      人员发函征集更新关联方信息,对关联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审核确认关联方。
      二是年内完成多笔关联交易认定、关联授信以及非授信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批和披露工作。
      三是负责审批按照审批程序和标准应由委员会审批的关联交易。四是继续大力推进集团统
      一授信的开展,分别对主要股东等关联方集团统一授信进行了逐家审核,并及时提交董事
      会审批,提高了关联交易管理效率,更好地控制了关联交易的风险。组织修订《中国民生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
      审批标准,明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职责。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理系统,规范关联
      交易报备、报批流程,提升关联交易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对附属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及附
      属公司之间的非授信内部交易采用“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管理方式,及时审批附属公司
      内部交易预算报告,严格管理附属公司已获批额度内交易预算的使用情况,加强内部交易
      报备管理,实现了内部交易的合规、高效管理。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根据以上工作情况,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总体评价如下:全体独
      立董事均能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投资,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
      关系,和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受本公司主要股东或者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够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本年度,全体独立
      董事诚信、勤勉、独立、专业地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
      本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1 年,全体独立董事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
      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有效维
      护本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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