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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3-30  

                        公司代码:600016                                                公司简称: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国民生银行及其投资控股的附属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评价对象
分为总行本级和经营机构两部分,总行本级是指承担营销推动、业务控制、综合管理职能的总行部室以
及董监事会的办事机构,经营机构是指各分行及事业部。附属机构评价对象包括民生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投资控股的民生村镇银行。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总行本级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层面内部控制、信息科技层面内部控制两个方面。公司层面内部控
制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业务管理 6 个板块,36 类主要
控制活动;信息科技层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信息科技治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开
发测试和投产、信息科技运行管理、连续性管理、外包服务管理 7 个板块,35 类主要控制活动。
     经营机构评价内容主要是各类业务经营活动流程层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综合管理、公
司业务、零售业务、同业资金、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科技、网络金融、征信业务、信用卡业务等
11 类控制活动。
     投资控股的附属机构的内控评价工作主要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
监督等要素,结合公司组织架构、经营特点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区域及行业的信用风险防控、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调整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利率环境复杂多变
及大宗价格波动加剧背景下的市场风险管理,经营管理中的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员工道
德风险管理,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监管重点关注的影子银行与交叉金融业务、房地产融资、不
良资产处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风险把控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监管制度及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导致错报的可能          大于等于 5%              大于等于 5%                小于 5%
      性
 潜在错报金额      大于等于本年度合并财务   小于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小于 20%本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的重要性水平       的重要性水平,但大于等     报表的重要性水平
                                                于 20%重要性水平
说明:
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是指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
                  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会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素质以完成财务报表编
                  制工作。
重要缺陷          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控问题,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的内控问
                  题,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控问题,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控问题。
一般缺陷          除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标准以外的内部控制缺陷问题。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无
无
说明:
  无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公司层级缺乏科学决策程序,本年度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事项,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率过高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在中央媒体或全国性媒体
                  上负面新闻频现。
重要缺陷          对于“三重一大”事项总行层级未执行规范的科学决策程序,本年度发生严重违反
                  地方法规事项,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率大大高于平均水平,在地方媒体上负面新闻频
                  现。
一般缺陷          除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标准以外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性缺陷,公司已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以持续提升内部控
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性缺陷,公司已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以持续提升内部控
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均已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本公司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围绕“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的
核心理念,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改革优化授信审批体制,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深化风
险防范的“三道防线”协同机制,推进数据治理和信息系统完善,牢筑案防和网格化的从业人员行为管
理体系,完善反舞弊机制建设,持续推进责任认定与尽职免责体系优化,固化检查监督到整改提升的良
性循环,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 年,公司将围绕五年
发展规划,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四梁八柱”风险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
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