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2022-03-3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
见:
1.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监管部门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包
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附属机构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如实反映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相关
结论。
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
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
2022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