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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照港: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19-071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 日照 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0]1845 号)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于 2011 年 3 月向特定对象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36,547.86 万股,每股发
行价人民币 3.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3,998.57 万元,投资项目为日照港石
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工程。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01.33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997.24 万元,于 2011 年 4 月 8 日到账,经京都天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 0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日照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
法》于 2004 年 10 月 31 日经公司 200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设立,最
近一次修订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兴业银行青岛麦岛支行开设专用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兴业银行青岛麦岛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
证专款专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青岛麦岛支行      522050100100012173       募集资金专户      7,498,794.63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账后能够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具
体 使 用 情 况 请 详 见 公 司 2011 年 至 今 每 半 年 度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以及 2016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6-051 号)。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取
得了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
工程,该工程于 2011 年 3 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 年 11 月 12 日通过山东省交通厅组
织的综合工程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自募投项目竣工投产至今,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已无重大资金支出,仅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工程剩余尾款及相关保证金。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498,794.63 元,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账户管理,公
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本息余额转出并对专户进行销户处理,转出资金划入公司基本户,
用于继续支付募投项目工程后续相关保证金。
    截止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
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与兴业银行青岛麦
岛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