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0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 156 条规定,监事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朱汉铭监事的提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
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
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6 名,实际出席监事 6 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议案”的提案
监事会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方案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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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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