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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能电力:浙能电力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1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1、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能技术研究院”)签订了 2018-2020 年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浙能技术研究
院按照协议要求指导和帮助发电企业提高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3 年内机组全口径
异常次数、煤耗和环保超标小时数均逐年下降。现框架协议已到期,按照服务内容不少于上
一轮协议、取费标准不变的原则,公司拟与浙能技术研究院续签框架协议,期限三年。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能技术研究院签订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
期三年。关联董事孙玮恒、章勤、方志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
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2020 年经营情况(亿元)
         单位         关联关系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 控股股东的全资
                                      4.82          3.74        2.82          0.6
  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内容
    1、浙能技术研究院按照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对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开展

技术监督工作,技术监督范围包括节能、金属、热工、化学、环保、电测、继保、励磁、自

动化、电能质量、绝缘等十七项。

    2、浙能技术研究院对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解决技术难点。技术服

务涵盖材料、化学、控制、环保、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科技

情报等。

    3、根据公司要求,协助进行相关技术管理以及技术交流等有关工作。

    (二)服务费用标准

    1、技术监督费用:燃煤机组 1.0 元/千瓦年,燃机机组 0.9 元/千瓦年。

    2、技术服务费用:燃煤机组 3.4 元/千瓦年,燃机机组 3.2 元/千瓦年。

    3、机组检修费用标准:

                         燃煤机组                         燃机机组
    类别                             收费                         收费
                 机组等级                         机组等级
                                 (万元/台次)                (万元/台次)
                 1000MW 级           250       300MW 级及以上     150
   A修           600MW 级            200        300MW 级以下        75
 专项试验    150~300-MW 级           100              /                 /
            150MW 级及以下           50               /                 /
   B修             /                  /        300MW 级及以上           20
 专项试验            /                /         300MW 级以下            10
                 1000MW 级            50      300MW 级及以上            20
   C修
                 600MW 级             30       300MW 级以下             10
 专项试验
            300MW 级及以下            15            /                   /

    4、对于脱硫部分是采用 BOT 方式的机组,由发电企业承担其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和检

修试验费用总合同款的 85%额度。

    (三)协议期限 3 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浙能技术研究院签订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关联交易事

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