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25 公司简称:华能水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能水电 600025 - 联系人和联系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方式 姓名 邓炳超 孙文伟 电话 0871-67216608 0871-67216528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电子信箱 hnsd@lcjsd.cn hnsd@lcjsd.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64,623,214,344.52 167,459,513,343.54 -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3,507,700,386.93 55,002,686,592.05 -2.7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759,308,259.11 6,961,023,921.68 -2.90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8,070,669,260.42 10,588,509,431.56 -2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87,811,036.83 2,816,121,442.07 -50.7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62,314,384.74 3,109,105,086.27 -52.97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56 6.56 减少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8 0.16 -5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8 0.16 -50.00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5,35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国有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50.40 9,072,000,000 9,072,000,000 无 法人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国有 28.26 5,086,800,000 无 公司 法人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 国有 11.34 2,041,200,000 无 公司 法人 境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0.76 137,421,741 未知 法人 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 境外 0.26 46,483,824 未知 -摩根士丹利中国 A 股基金 法人 境内自 王景青 0.19 35,001,420 未知 然人 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 境外 0.13 24,237,000 未知 金 法人 境内自 关芸菁 0.10 17,336,500 未知 然人 境内自 亓蓉 0.09 16,000,000 未知 然人 赵林冲 境内自 0.08 13,853,300 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关系。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公司面临复杂的市场形势,紧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力抓安全、保经营、 谋发展、促改革、强党建,全面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实效。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发电量 373.66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30.65%。实现营业收入 80.71 亿元,同比减少 23.78%,实现净利润 15.14 亿元,同比减少 48.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3.88 亿元,同比减少 50.72%,上半年完成基建投资 12.03 亿元。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 1.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圆满完成“两会”保电任务,保持安全生产 平稳局面。扎实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 各类安全风险。全面落实防洪度汛各项措施,为确保全年安全度汛筑牢基础。生产管理再上台阶。 持续推进无人值班工作,扎实开展乌弄龙等 5 个水电厂体系建设。完成 12 个电站 71 台次机组检 修,检修完成率 94.7%,自主检修率同比增长 22%,进一步提升设备健康水平。环保工作持续推进。 全面开展环境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环保风险。全面启动黄登、大华桥升鱼机 运行、流域生态调度等项目。 2.市场营销积极有为。 2020 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政策和市场形势,公司主动作为、超前谋划,通过制定系列 针对性措施,全力推动量价协同最优,在用电需求缩减的形势下,公司仍实现利用小时、市场化 水电结算电价等多项关键指标继续保持区域鳌头。一是深入挖掘市场空间,全力抢发电量。持续 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通过优化梯级调度,妥善应对年初蓄能不足、上半年来水不均衡等不利形 势,大限度挖掘公司汛前发电空间,汛前顺利实现两库消落至目标水位,为减少汛期弃水奠定基 础。二是强化政策争取。深入研究国家中长期交易规则、清洁能源消纳等国家重点政策,积极反 馈意见建议,主动介入云南现货、调频市场建设,全力维护发电行业利益。三是精细化开展市场 交易,坚持量价协同最优。年初提前锁定高份额西电东送协议内电量合约,紧盯分配与落实,灵活 制定交易策略,强化市场价格引导,上半年省内市场化交易价格同比提升。 3.费用管控成效显著。 对标年度目标,逐项定标明责、制定措施、倒排节点,努力克服年初蓄能不足、来水偏枯等 不利因素。以“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降成本费用,实现生产费用同比下降 0.5 亿元,实现三项 费用同比减少 3.7 亿元。实现存量贷款 LPR 利率转换,涉及存量项目贷款平均利率降低 10%,新 增项目贷款利率突破基准下浮 15%,短期债券发行平均价格 2.1%较同档期 LPR 下浮 41.9%,综合 融资成本由年初的 4.33%降至历史最低 4.05%,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3.5 亿元。完成 2019 年企业所 得税汇算,获得税收优惠 11.2 亿元。完成桑河二级水电有限公司股利分配所得税减免,节约 0.7 亿元。 4.改革创新持续深化。 智慧企业建设稳步推进。智慧企业总体规划与实施规划、信息化规划方案通过外部专家评审, 启动智慧云基础平台建设,完成现状调研分析评估,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思路。开展智能仓储 建设应用,实现电厂物资采购、出入库、验收、盘点、统计流程化自动管理。开展检修标准化系 统开发和应用,试点单位小湾实现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智能化管理。 “本部机关化”整治深入开展。加强“精简、高效、协作、服务、责任”五型本部机关建设, 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多两长一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授 权放权,持续优化决策流程。新建、修订制度共计 42 项,废止制度 33 项。全面深化合规管理, 印发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以合规管理推动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水动力型特大滑坡灾害致灾机理与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等 4 个国 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完成中期研究任务和考核指标,流域库岸非接触式监测等核心技 术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实施应用。托巴电站绿色智能建造等重大工程科研启动研究。稳步推进 库坝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大坝智能在线监控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9 项、实用新 型专利 42 项,水力式升船机相关技术获首项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5.党建质量不断提升。 党建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公 司各级党组织“第一议题”,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公司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到党建联系点进行 调研指导、讲授党课,并参加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召开公司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9 周年大会。 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示范引领,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树立鲜明的干部工作导向,交流调整各级干部 92 人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强化 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双通道”建设。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挂牌督战助推脱贫摘帽,实现 2779 户 6871 人剩余贫困人口“两不愁三 保障”全部达标,澜沧县高质量通过第三方评估,具备脱贫摘帽条件。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拉祜族、 佤族两个“直过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历史性告别贫困。驻村开展“强基惠民”和“挂包帮”,实 现三村脱贫。两轮“百千万工程”有效解决澜沧江流域周边“五难”问题。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相关 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对公司报表暂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