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30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5-5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会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年10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下列议案:
一、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
石化《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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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拟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发行
规模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
授权董事长和/或总裁具体办理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
石化《关于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的公告》。
三、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中国石化拟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的净资产及现金共计
出资 55 亿元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中国石化将持有合资公司 55%的股权。
授权李春光董事代表中国石化签订合资合同,以及与设立合资公司有关的其他相
关文件资料。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
石化《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第三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
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认为本次交易协议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对
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并符合中国石化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
公司独立股东和中国石化利益的情形。
上述第三项议案中,关联董事王玉普董事长、章建华董事、张海潮董事、焦方
正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其余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11 票;上述所
有议案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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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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