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中 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资产租赁框架协议》、公司与中 国南航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续签《物业委托管理框架协议》的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有 关问题向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就该关联交 易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 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决议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郑 凡 顾惠忠 谭劲松 焦树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