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点的公告2021-08-05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一层
会议室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8 月 9 日
(三)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30 中信证券 2021/8/2
二、变更会议地址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受疫情影响,响应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本次股东大会的
疫情防控工作,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由原通知中“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
厦一层会议室”。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本公司建议 A 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H 股股东优
先通过委托大会主席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
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
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
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
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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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一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相应变更公司经营
1 √
范围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2 √
监事补助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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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投票指示: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
补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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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
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
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026);联系电
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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