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5 其中:A股股东人数 16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72,727,883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234,167,04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1,138,560,8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826902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5.01913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807771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其中,执行董事张佑君先生、杨明辉先生现场参 会,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克先生、周忠惠先生、李青先生以视频 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监事李宁先生、牛 1 学坤女士现场参会,监事郭昭先生、饶戈平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俊锋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32,837,441 99.958889 1,329,400 0.041105 200 0.000006 H股 1,135,866,842 99.763386 0 0.000000 2,694,000 0.236614 合计 4,368,704,283 99.907984 1,329,400 0.030402 2,694,200 0.06161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 ,本议案获通过。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补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31,760,788 99.925599 2,395,253 0.074061 11,000 0.000340 H股 1,135,774,342 99.755261 0 0.000000 2,786,500 0.244739 合计 4,367,535,130 99.881247 2,395,253 0.054777 2,797,500 0.06397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 ,本议案获通过。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调整公司非执行 2 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687,550,409 99.651246 2,395,253 0.347160 11,000 0.001594 及监事补助的议案 注:上表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连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静、赵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 符合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