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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关于根据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6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19 年 7 月 15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19 年 7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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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调整情况

     1、2016年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发现金股利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

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1)本次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

权价格=5.45-0.26=5.19 元/股;

    (2)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7.79-0.26=7.53 元/股。

    2、2016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发现金股利时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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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1)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2.63-0.26=2.37 元/股;

    (2)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3.82-0.26=3.56 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

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及现阶段已履行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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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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