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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2020-12-29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0-076
公司债简称:19 楚天 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公司债简称:20 楚天 01       公司债代码:163303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式)(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到期。湖北楚天
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延
长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湖北楚天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2016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 号)
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2 月向 6 家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 87,332,101 股募集重
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4 元/股。其中,员工持股计划认
购股票数量为 7,914,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根据《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2017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其中前 36 个月为锁定期,后 12 个月为解锁期。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股份已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起上市流通,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公告》(2020-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持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25 万股,
还持有 7,664,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

    二、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9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的相关规定,持有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自股份解除限售
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50%。
即在现有解锁期内,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持有股
份数量的 50%,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份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
    根据《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
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
应延期。为实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退出,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
即延长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已经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
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 号)
以及《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一
年,延长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