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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债简称:19 楚天 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公司债简称:20 楚天 01     公司债代码:163303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从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起执行。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
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未发生变更,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
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同日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
集团”)于上述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
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相关原则。在合同
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
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
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新租赁准则要求对所有租赁(短
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即采用与原融资租
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同时,新租赁准则进一步完善了可变租赁付款额、
租赁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会计处理,并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识别判断及
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
    3、保留了出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
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
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
度为依据的。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
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实务需要,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
    4、对租赁变更及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
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
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
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同时,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
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
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
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相关准则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