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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银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8-10-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公司
治理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十届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锦松、黄桂林、潘承伟、潘英丽、赵军、王仕雄

                            2018 年 10 月 30 日